學習英文其中一個最困難的地方,是要牢記各種文法規則,無論是使用情態動詞(modal verb)、區分時態(tense),還是選用合適介詞(prepositions),皆令很多人大為頭痛。而其實英國人也懷疑過教授文法的必要性,在 1960 到 1988 年,英國學校就曾經以去文法的方式教授英文。最近,蘭卡斯特大學語言學教授 Willem Hollmann 就於學術網站「對話」,講述當時的教育方式對今天英國的影響。
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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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一種語言難易?
根據語言學家蓋伊多徹(Guy Deutscher),20 世紀中葉語言學教科書普遍有個前設:所有語言都一樣複雜(或是簡單)。他在論著「小心,別踩到我北方的腳」(Through the Language Glass)破除這個迷思,表示說法以訛傳訛,背後其實毫無根據。如果說語言有繁簡之別,自然也有難易之分,問題是應該從何判斷?
感嘆號的濫觴與濫用
據網媒 Vox 統計,美國總統杜林普的 Twitter 帖文有 76% 用過最少一個感嘆號,最常見對象包括「enjoy!」、「America!」、「sad!」、「people!」、「soon!」。感嘆號在英文史上一度相當普遍,涵義輾轉流變之下,英國淑女幾乎言必感嘆,極受維多利亞風格歡迎,近代修辭學界卻不敢恭維,一概建議少用為妙。究竟感嘆號經歷過何等令人為之一嘆的過去呢?!
粗口的起源
據稱,周天子烈王駕崩,齊威王遲到惹眾怒,回嗆一句「叱嗟,爾母婢也」,正是「他媽的」之初試啼聲;美國第一句明文「F 字」遲至 1968 年方才刊於雜誌 Harper’s。不同文化有不同粗言穢語(或者沒有,例如日本),起源演變各異,但在大腦的結構中,所有粗口同屬一個區域,而且不是左腦語言區域--起碼美國認知科學家 Benjamin Bergen 如是認為。
陶傑:看美國大選學英文
美國總統大選,由於要遷就民智日漸低落(Dumbing Down ) 的選民,兩大候選人的演說,都要將英語程度刻意降低至小學五年級,詞?簡單,貧乏空泛 ,如欲「看美國大選學英文」,與其聽希拉莉、杜林普講話,不如讀英美報刊的評論。
英文形容詞:孰先孰後?
在學習英語的過程中,大概所有人都有過這樣一個困擾:使用多過一個、甚至一連串形容詞的時候,次序該如何排列,又怎樣斷定安放哪個詞在前,哪個詞在後?為甚麼我們會覺得「old little dog」拗口,而「little old dog」才顯得地道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