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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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宇:新聞訂閱新趨勢

現今大部分傳媒機構的運作模式,是依靠免費提供海量資訊吸引讀者,再透過賣廣告以及轉賣服務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圖利。雖然並非所有報章都是免費,但只靠每份十元八塊收入跟本無法應付出版開支。這種商業模式除了令廣告商主導出版,另一缺陷是要培養及凝聚讀者非常困難。

廖康宇:誰殺死了互聯網?

二次創作及相關版權條例一直在香港受創意產業的各個持份者激烈討論。而歐洲近年又有類似的辯論,當中涉及 Google、YouTube、Facebook 等大型資訊科技企業,以及其他版權持有人、使用者的利益角力。事源歐洲議會成員國剛於 4 月 15 日通過極具爭議性的版權修訂案,資訊科技網站 TechRadar 直言此舉殺死了互聯網自由。

侵權世代:但「知識產權」只是辯證術語

侵權世代之下,一部電影,一件衣服以至一杯一碟,事事都講究知識產權。儘管大部分人都說不出哪些東西屬於知識產權的哪個部分,細節如何分類,權利怎樣辯證,但無以名狀的風險已成陰霾。怕越界,惹官司,凡事一不小心就會受到法律訴訟,甚至被劣質商人反咬。知識產權無處不在,有人認為是維護創作者利益的後盾,有人質疑是奸商的法律利劍,紐約城市大學哲學系教授 Samir Chopra 則形容:「知識產權這個詞語,有時只顯得荒謬和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