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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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哈戰爭|逃不出去的加沙人

世界各地的衝突中,疏散平民旨在保護他們免受傷害,特別是兒童,二戰期間就有大批歐洲兒童從大城市轉移到相對安全的農村地區或海外。如今,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馬斯開戰,以色列國防軍發出撤離令,要求加沙北部居民在地面攻擊前向南撤離,但如何撤離、逃至南部會否陷人道災難,帶來一大堆問題。有人不禁會問:為甚麼巴人不離開加沙?其實離開加沙是不太可能的事。

戰爭,不只關人類的事

至 2014 年,烏克蘭國內估計有狗隻 75 萬、貓隻 550 萬。俄烏戰爭爆發一個月,至少 420 萬國民逃離出境,動物喪失家園。基輔一間動物庇護所被炸毀,3 名義工於本月初餵飼流浪犬途中遇害…… 戰火中,人類與動物的命運從未分割,牠們同樣需要保護。

【烏克蘭戰爭】狀告俄羅斯:蒼白無力的國際法

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以後,局勢不斷惡化,俄軍無差別的大規模轟炸,已經釀成嚴重的人道災難,大量平民死亡,數百萬難民流離失所,烏方亦指控俄軍強暴婦女。3 月 16 日,聯合國海牙國際法院發出臨時命令,裁定俄羅斯要立刻終止在烏克蘭境內的一切軍事行動。同日,美國總統拜登正式稱呼俄羅斯總統普京為「戰犯」。不過,在整場俄烏戰爭中,國際法體系終究顯得蒼白無力。

【烏克蘭戰爭】甚麼是戰爭罪?

俄軍入侵烏克蘭期間,傳出使用集束彈攻擊幼兒園、轟炸哈爾科夫(Kharkiv)市中心造成平民傷亡、使用真空彈等消息。人權組織指控其以平民為目標,以及無差別襲擊學校和醫院,違反國際戰爭罪法。自 2015 年起,烏克蘭宣布接受國際刑事法院(ICC)行使管轄權,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本週三確認,將立即調查自 2013 年以來,涉嫌在烏克蘭發生的戰爭罪行。怎樣的行為構成戰爭罪,有特定國際標準。

龍蝦戰爭:為捕撈權爆發的軍事衝突

龍蝦事關國家安全,你知、我知,原來法國和巴西都知。半個世紀前,兩國曾經為捕捉龍蝦爭執,法國堅持龍蝦是海洋生物,外國漁民可在公海捕撈,巴西堅持龍蝦是大陸架上的爬行動物,外國無權捕撈,繼而觸發俗稱「龍蝦戰爭」(Lobster War)的軍事衝突。

無視暴政張狂,聯合國還可如何改革?

聯合國官方文件強調,以民主為聯合國核心價值,人民意志才是政權合法性來源。但正當全球民主倒退,人民意志屢遭鎮壓之際,有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卻頻頻運用否決權,盡廢聯合國武功,眼睜睜看著暴政張狂。這個戰後成立的國際組織,究竟還有多少改革空間,以阻止暴行持續?

甚麼是反人類罪?

在不同國家的示威行動中,當有組織或人員對平民濫用暴力、逼害甚至出現種族滅絕的情況,國際法庭往往擔任著重要的監察與審判角色。除了戰爭罪外,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亦是國際社會經常掛在口邊的條款。究竟反人類罪何時出現?定義為何?又是否具有充夠的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