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下周結婚,終於衝線做老襯,惟自知酒量不濟,恐防被我當晚放倒,重演夜鬧鴻圖道的糗事,於是早在半年前就聰明地摸著杯底把我徵召做伴郎兄弟。倒數階段,開會商討終生大事,應該已比姊妹們慢了十拍:「打領帶(Necktie)還是領結(Bowtie)好?」
「Bowtie 好,正式得多。」我說。
於是乎,過了幾天就去買領結。望了一望櫥窗,呆了半秒,有紅有藍有綠,有間條有波點有格仔紋,但沒有黑色和白色。倒瀉籮蟹的新郎遂問:「我是紅色,你們用甚麼顏色好?」
「綠色啦。」我又說。
然後又發現,領結和袖口鈕居然是同色同款賣的,到這時候我就忍不住皺一下眉了。
先說領結,一般人或都有錯覺,認為領結相對領帶是較為玩味的配搭,例如這家洋服店裡的領帶就普遍比領結的款式嚴肅得多,或者拜性質兒戲的謝師宴或聯歡會所致,但其實,在正式晚宴場合,男士是一律需要打領結的,所以晚上婚禮打領結是正確選擇,不過就只限黑色和白色。紅紅綠綠的領結從不計入正式西裝的配飾之列。
男士服裝禮儀有所謂的 Black Tie 和 White Tie,亦即小禮服和大禮服。Black Tie 是打黑色領結,而相對 Black Tie 更加莊重的,是打白色領結的 White Tie。然而,並不是指打了白色領結就是 White Tie,因為白色領結只是用作代表 White Tie 的整套正式衣著。大禮服黑白分明,內白外黑,白色的部分除了白色領結,還有白襯衫,衫領要硬身微翹的燕子領(Wing collar),衫袖則要傳統的火槍手袖(Poignet Mousquetaire),即是法式雙疊(French cuff)配袖口鈕,而襯衫外面則再加一件白背心;黑色部分則有屁股開花的燕尾服(Tailcoat),黑襪再配黑皮鞋。
莊嚴程度僅次 White Tie 的,還未到 Black Tie,而是白天才會穿著的 Morning Coat。因為大禮服又稱 Full Evening Dress,只限晚宴穿著,Morning Coat 則是太陽未落山前,出席莊嚴宴會或典禮時的最正式衣著。Morning Coat 的外套剪裁類似燕尾服但屁股不開花,裡面是白襯衫配淺色背心,而相對打領結反而更流行襯一條稱為 Ascot tie 或 Day cravat 的寬身領帶。
至於 Black Tie 則相對沒有 White Tie 那麼正式,也沒有那麼嚴謹,除了打黑色領結和一貫黑襪黑皮鞋,其餘部分的穿著彈性較高,黑色短身剪裁的外套和法式襯衫都可容許更多花俏的細節。比 Black Tie 再跌一級就是 Formal 和 Semiformal,正式得來略有幾分隨意,從 Sean Connery 到我小時候看的 Pierce Brosnan 和現在的 Daniel Craig,無論是哪一代的占士邦,都慣以此標準服裝示人。
按最正統做法,如果婚宴在中午開始,男士應該穿 Morning Coat;若是晚宴,一般就穿 Black Tie(或視乎主人請帖中有否特定要求)。不過,今時今日香港人結婚擺酒,大多數隨意,出席婚宴千萬不能這樣穿,因為隨時比主人家還要正式莊重,反顯得喧賓奪主,一方面得體,另一方面失禮。
甚怕婚禮,其實主要因為有這毛病。宴會流程大都相近,我總是喝喝紅酒,檢查一下轉盤上的餐牌,餐牌上的字有沒有寫錯,然後又再欣賞一對新人花了不少錢去拍攝的婚照。通常這兩件事都有錯。明明平時穿著普遍,平實不花巧的一對準夫妻,婚禮之上的打扮卻總是極盡浮誇之能事,可能影樓和洋服店是這樣說,可能四大長老是這樣說,所以,為著應付禮儀的他們就錯誤地以為奪目便是考究,其實奪目是取巧,如何雅致而明亮,才是衣著禮儀上最需要考究的事情。不過,我會這樣想,某程度上也就說明了自己仍然未到論及結婚的境地,所以從來不敢說三道四。
回想流放到彼岸的好友、舊同房、前同事們,現代男士對結婚一事,普遍慘過受刑,婚未結成人漸瘦,誰怕著錯衫,最怕請錯人。但求過關,過得人就過得神。散盡千金擺這一場盛宴,禮儀為名,行禮如儀為實,或就免不了隨了錯誤的波,逐了亂俗的流。這些年來,送了不少兄弟好友上路,幾乎都沒見過一套雅致的大小禮服。過關就好,老婆在終點等你。
本來想說,要打領結的話,是不應該跟袖口鈕「襯色」的,不過馬上又想到,前幾日已約好一起穿白波鞋,正式個鬼,講一套做一套,男人思維。
至於女人們這時候又在想甚麼?可能是期待著我們穿超人底褲吃芥末西餅的樣子。新郎就讓你們玩個夠吧,雅致的小禮服,還是讓它避此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