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不法分子的生財門路:器官販賣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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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一名蘇丹男士在埃及開羅展示賣腎留下的疤痕,他指自己原本打算賺這筆錢來移民到歐洲,但最終他一文錢都沒有收到。 圖片來源:Oliver Weiken/picture alliance via Getty Images

東南亞的跨國綁架詐騙案件持續受華文媒體關注,保安局自 1 月起至少收到 20 名港人求助。在詐騙園區被扣押的人,據指會受到各種不人道的待遇,其中最嚴重者被活摘器官。過去二十年,器官販賣成為一門大規模的跨國地下生意,甚至被指涉及一些國家部門。就讓我們看看器官販賣,如何成為全球不法分子的生財門路。

人體組織的移植手術,歷史可以說是源遠流長。有專家估計早在公元前 800 多年,在今天印度地區一帶就有醫生進行皮膚移植,從病人身體的其他部位抽取皮膚組織來修補傷口和燒傷患處。不過,有關技術的發展非常緩慢,要到 16 世紀文藝復興時期的意大利,現代整容之父塔利亞科齊(Gasparo Tagliacozzi)才開始有系統地以皮膚移植來修復病人的耳鼻,那個時候,醫生們發現移植他人皮膚的話,病人有很大機會出現排斥反應。

直到 20 世紀,器官移植技術才突飛猛進。1905 年,奧地利眼科醫生齊姆(Eduard Zirm)完成了歷史上首次的眼角膜移植手術。1912 年,法國外科醫生卡雷爾(Alexis Carrel)獲得諾貝爾醫學獎,他革新了血管縫合技術,大大增加器官移植的成功率。1960 年,英國免疫學家梅達沃(Peter Medawar)也獲頒諾貝爾醫學獎,他致力研究免疫系統對移植器官的排斥機制,令多款免疫抑制劑得以誕生。到 1960 年代,器官移植手術終於普及起來。

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學醫學家安巴捨(Frederike Ambagtsheer)就指出,1980 年代中後期器官移植生意開始出現。早期主要是波斯灣國家的醫生,帶同病人到印度進行移植手術。差不多同一時期,巴西貧民窟據說有窮人被賣掉,然後摘取器官。1997 年,由 13 名學者組成的「貝拉焦工作小組」(Bellagio Task Force)發表報告,探討器官販賣問題,當中提及有亞洲和波斯灣國家醫生用了一些「道德標準成疑」(ethically dubious)的策略來取得手術用器官。

安巴捨表示,到 21 世紀,有愈來愈多已核實的跨境器官移植案件,背後造成的種種社會影響亦慢慢浮現。學者陸續指出,一個「移植旅遊產業」(transplant tourism)已經成形,通常包括埃及、中國、印度、巴基斯坦和菲律賓等「捐贈輸出國」(donor-exporting),以及一眾需求國,例如美國、加拿大、以色列、英國和部分歐洲國家。2007 年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有 5% 至 10% 的器官移植手術是非法進行。

2011 年,美國智庫組織「全球金融廉正」(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的報告統計,非法器官產業一年可以帶來 6 億至 12 億美元的收益,是全球第十大非法經濟活動。2016 年,「華盛頓郵報」點名批評巴基斯坦、菲律賓、埃及和中國為四大商業器官移植的中心。報道指出,器官移植業在本質上帶有剝削性質,利用了貧困和脆弱群體的無助感,「捐贈者」往往只從中獲得很少部分收入,以後身體狀況卻只會急劇轉差,反過來影響其財政狀況,令其步入更無助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