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源頭防貪污:禁拍禁錄禁分享

A+A-
巴西被彈劾總統羅塞夫。圖片來源:路透社
巴西被彈劾總統羅塞夫。圖片來源:路透社

香港黑警暴力執法被大台鏡頭斷正,深圳民警恃權耍流氓被偷拍廣傳;事後五毛只能滾水熝腳河蟹清算粉飾太平,但往往為時已晚。經驗老到的巴西官員則表示,和諧要由源頭做起:「禁止偷錄偷拍即可。」果然棋高一著。

說的是巴西籌備已久的禁偷錄偷拍禁分享法案。巴西近年多個貪污官員因秘談錄音外洩被迫下馬,前車可鑑,巴西政府為了遏止貪風,決定使出秘密武器——禁止國民未獲當事人授權錄影、拍攝或錄音,違者監禁一至兩年;如有上載社交媒體者,加刑至 4 至 6 年——沒有偷錄就沒有揭發,貪污案定必減少。這個法案由代總統特默的民主運動黨議員提出,自去年開始在下議院等候審批,一旦通過政客們毋需再擔心貪污大計外洩,自然飲得杯落。

里約熱內盧科技與社會研究所指,草案令人難以置信:「這使日常活動如拍攝及上載生日派對片段變得違法。」而且法案同時容許當事人要求「有損聲譽」的網站從網上搜尋器中消失,組織認為法案違憲:「它將窒礙新聞自由和各種重大調查活動,剝奪了傳媒取材的特權,也令所有從事拍攝活動的人隨時身陷囹圄。」巴西新聞調查協會也擔心:「這將成為令記者獲罪的另一名目。」

就在上星期,巴拉那州法官協會主席,被神秘錄音揭發密謀向網媒 Buzzfeed 提出報復性訴訟,因為 Buzzfeed 曾報道該州法院裁判官於 2015 年工資急漲,激怒了法官們。在 5 月底,巴西法庭命令獨立記者 Marcelo Auler 自行河蟹 10 篇,有關巴西史上最大型的貪污調查「洗車任務」(Operation Car Wash)中使用竊聽錄音的報道,而且他日後的報道都要經事前審查才可出街。事前審查(Prior censorship)自從 1988 年被聯邦憲法廢除後,已絕跡巴西近 28 年,換句話,這次的裁決標誌新聞自由的倒退。

提出法案的下議院議員 Veneziano Vital do Rêgo 認為法案不會危害新聞自由:「因為記者在引用、拍攝、錄音前都會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對,就像香港的銘賢校長大條道理要求其採訪內容出街前「都要經過我的同意」。校長是為學校好,議員也是為黨好。其所屬黨民主運動黨的幾大巨頭:參議院議長卡列羅斯(Renan Calheiros)、前總統薩爾內(José Sarney)、代總統特默的親密幕僚茹卡(Romero Jucá)等人,最近都被最高檢查官指控貪污。代總統特默最近亦被國家石油公司貪污案主要證人,指控他曾開口索取近 44 萬美元(約 98 萬港元),用以資助盟友在 2012 年競選聖保羅市長。而 Rêgo 議員本身更面臨 35 項不同罪行的調查,為人為己,「禁拍禁錄禁分享法」一了百了。

秘密錄音揭發貪污的個案接踵而來,巴西官員人人自危。巴西報紙 Folha de São Paulo 指政客們現時開會,一禁帶電話,二不穿外套,有時更緊閉窗簾,大開音樂,以防竊聽。面對反貪浪潮,就如參議院議長卡列羅斯在一段外洩錄音中,回應巴西最大建設公司 Odebrecht 承諾公開 10 年來非法競選捐款及回扣的帳目時所說:「沒有任何一個政黨的任何一個人能置身度外。」如此,政客們聯手建設起這道反反貪鐵幕,以滅聲維護腐敗,跟遙遠東方的那條龍一致,強國邏輯終成為不朽的普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