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舊約聖經,教徒需要作出「十一奉獻」,把 10 分 1 的收成給予教會。後來,信徒可將奉獻「外判」予政府執行。在很多歐洲國家,當局會向所有宗教組織的註冊成員徵收所謂的「教會稅」。但不說不知,此稅至今仍在,連不信神者也在交,唯獨冰島人能「逃過」。
根據「經濟學人」報道,現有 10 個歐洲國家代表宗教組織管理會員費。其中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信眾可以選擇把一部分的入息稅,奉獻予自己的宗教組織。另外 6 個國家則設退出機制,當中一些基督教教會(以及在某些情況下,包括其他宗教團體)的註冊成員均需納稅。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叛教是唯一擺脫「教會稅」的方法。但在德國一些州分,若要杜絕讓錢流入宗教團體,需要執行更艱巨的「任務」:除了離開教會,更必須向當地政府,提交經過公證的註銷登記表。如此一來,不僅費時失事,還要繳付費用。
至於意大利與冰島,雖然教會取得一部分入息稅,但意國人可要求把自己的部分給予當局,用於人道援助;冰島人則更「狡猾」,找到方法索取「回贈」。由於當地的奉獻是基於聚眾的規模,很多人登記為冰島猶太人教會 —— 一個傳揚古代蘇美爾人信仰的不太起眼小組 —— 的成員,藉此獲得退款。
事實上,不少人樂意持續奉獻。4 月一份報告顯示,在設有退出機制的 6 個歐洲國家,68% 至 80% 受訪者表示有付「教會稅」,而當中並非所有人均有宗教信仰。在瑞典更有 32% 受訪者表示,他們即使不從屬任何教義,仍有在交「教會稅」。但作為無神論者,何以想要資助宗教?
很多人是相信教會會幫助有需要人士;繁複的程序亦可能阻止其他人退出;有些人則是難與拉拔自己成長的信仰分道揚鑣。德國人 Jonas 每月奉獻 50 歐元予天主教會,而他直言:「即使我高度質疑這機構,但由於一些原因,我不能完全離開教會。我明白這是有點不合理,但確是有些原因令我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