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 楊凱珊
香港的空氣看似不俗,惟一切其實只屬假象。「香港空氣質素指標」是法定標準,政府有責任確保各種空氣污染物的濃度達標。但原來即使達標,也不等於香港人正呼吸清新的空氣。因為政府退而求其次,現時最嚴謹的準則乃世衞指引,而香港政府對於部分空氣污染物卻採取較低水平的標準。本地法例規定政府須每隔 5 年檢討空氣質素指標,今年正值檢討年,政府應把握機會為著市民健康,提升香港空氣質素至國際水平。
對多種空氣污染使用寬鬆標準
香港現時只有 3 種空氣污染物指標跟隨最嚴謹的世衞指引,包括二氧化硫(10 分鐘),二氧化氮(1 小時及 1 年)。而世衞已經就 5 種污染物,即二氧化硫、PM2.5、PM10、二氧化氮和臭氧,定立最嚴謹的準則,是保障公眾健康的安全線,可見香港的空氣質素水平仍有改善空間。
環保署最近提出修訂建議,準備明年立法按照 2025 年香港空氣質素的估算,「度身訂造」一個容易過關的標準,等同忽視世衞指引,全無誠意推動更全面而有力的措施改善空氣質素。
政府為求達標 搬盡龍門
此外,政府明目張膽地「搬龍門」。一方面建議收緊二氧化硫(24 小時),及 PM2.5(24 小時和一年)的指標,另一方面放寬 PM 2.5(24 小時)的可容許超標次數,由現時每年 9 次大幅提升至 35 次。事實上,根據世衞建議,各種污染物只容許超標 3 次。政府此舉目的顯然易見,若全面採用新標準,到 2025 年香港預計將超標 33 次;而把可容許超標放寬至 35 次,政府要達標可謂游刃有餘。惟這樣的標準根本無法保障公眾的健康。
世衞強調,空氣污染物濃度即使再低,仍有機會威脅人類建康,因此世衞最嚴謹指引,實際上也只為安全門檻。政府卻為了遷就自己工作,無視這一門檻,只對空氣質素指標作小修小補,是本末倒置。
無心解決問題
政府對 2025 年空氣質素的預測,在減排方面只量化「加強推動巴士路線重組的地區宣傳」一項措施。其他可從陸路運輸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例如公共交通電動化、減慢私家車數目增長、推動電子道路收費以紓緩塞車問題,以改善相關路邊空氣污染等,都沒有無被量化納入估算之中。由此可見政府根本沒有決心推動實際可以改善空氣污染的措施。
世衞指出全球 9 成人口正呼吸受污染的空氣,而根據香港大學公共衞生學院的達理指數計算,香港過去 5 年共超過 1 萬人死於空氣污染。政府必須正視空氣污染問題,盡快全面採納世衞空氣質素指引,保障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