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部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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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水平社於 1922 年 3 月成立,被視為解放部落民的先行者。圖為 1923 年,於東十條演講的水平社創立人西光萬吉。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部落民解放由戰後直到今天,已經進行了超過半世紀。如果由 1922 年的「水平社宣言」開始算起,日本近代的人權運動開幕,甚至快達到一個世紀的光陰。然而部落民的平權運動到已進入瓶頸,舊有的平權思維漸漸跟不上社會轉變,需要解放的對象亦在政治與歷史的漩渦中愈來愈難識別。

部落民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封建時代的身份制,廣義上可以說是從事會碰觸動物屍體與血液的事業者,被大眾視為不潔,居住地亦被隔離。部落民基本而言是從「屬地」、「屬人」、「屬職」—— 即居住地、出身社群、從事職業去定義,而通常三者互相扣連。某地點居住的某個社群,從事特定的某種職業,部落民的社會身份就在這三重結構下出現。但現代社會中,部落問題受通婚、移居、高學歷化、職業多元化等等因素影響下,上述定義受到撼動。

所謂「部落民解放」,主要有兩個對策方向,一是將部落民作為「部落民」解放;二是將「部落民」這個身份抹去。師岡佑行在「戰後部落解放論爭史」中指出,部落歧視被視為其貧困的根源,縱觀戰後解放運動,都不斷強調部落民的自覺性及權利意識。必須注意的是,「部落民」是封建遺制下的社會身份,當社會資本經濟化後,部落民成為某種擬似階級。「解放」在某種意義上,其實是企圖將這種身份消除,同化為國家中的日本國民。

於是出現兩個問題。首先,「部落民」不是特定的其他民族、人種,而是一種被賦予的社會身份。社會學者內田龍史指出,「解放部落民」這個命題上必然存在「部落民」這個主體,在實踐的過程中,部落民需要不斷被社會認識,而部落民還要重複自我認知為需要被解放的對象。這是兩難的邏輯問題,「解放部落民」是不是反過來加強了歧視?其次,「解放後的部落民」應該是甚麼狀態?是成為一個不擁有額外身份的尋常日本國民、抑或一個「不被歧視的部落民」?

水平社中央委員會會面,松本治一郎、朝田善之助等人皆在席。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1961 年,部落解放同盟第 16 回全國大會中,中央執行委員長朝田善之助提出部落解放的基本命題:一是「部落歧視的本質」;二為「部落歧視的社會意義」。及後追加第三命題:「作為社會意識的部落民的歧視觀」。在 1971 年的 26 回大會中被敲定,成為現代解放理論的基礎

這三大命題所帶出的思維,從部落解放獎學金制度中隱約可見。有關的獎學金制度首先於 50 年代,在大阪、奈良等關西地區開始,除高中大學學費外,還有資助文具書簿等措施。但這些都是自治體自行制定,由始至終不存在全國性政策。

1969 年,第一屆「高中、大學組織化與部落解放獎學金學生集會」於奈良天理市舉行,3,000 名部落民出身的獎學金得主參加。1973 年參加學生數錄得史上最多的一萬人,其後人數見回落,2000 年代之後平均不超過一千人。大會目的是要求學生:「學習父母輩的生活史、前輩們的事蹟、以及部落解放的思想」,培養部落民的團結意識,並學以致用,實現「沒有歧視、完全解放、和平的社會」。然而,舉辦團體不久就發現,許多學生只抱住聯誼玩耍的心態來參加,對部落民身份、以及行政鬥爭為目的的解放運動「無自覺」。

正如文首所述,所謂「部落民」根本就不是一個民族、或者擁有共同信仰的群體,而是封建社會賦予的身份。他們本來就是住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習慣的群體,不存在任何共通的認同意識。如果真的說有,就是被歧視下產生的被害意識。

誰是部落民?這個問題之前更應該問的是,甚麼是部落民?不少部落出身的人得到高學歷或職業後,會與其出身的社會團體斷開聯繫,從「部落民」身份中脫離 —— 當然從出身團體眼中,這只是背叛。如果脫離者不再因「部落民」的出身被歧視,下一代開始甚至不知道自己父母輩是部落出身,這又算不算是「部落解放」呢?

當然,「部落問題」在當今日本社會仍然存在,這個是事實。2012 年,當時大阪市市長橋下徹,其父親的部落出身曾經被拿來做文章。但「部落問題」應該如何被認識,「部落民」的身份認同又應該如何建構,這就是今後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