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3 日,日本文部科學省向東京地方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批准對統一教會(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實施解散命令。如獲得法庭批准,統一教會將失去宗教法人的地位。
日本文化廳在過去一年向統一教會總共提出了七次質問,教會拒絕回答當中超過一百條問題。基於受害者的證詞以及其他書面資料,以及教會的「組織性」、「惡質性」及「持續性」,經審議後得出解散命令的決定。
宗教法人解散命令過去只有兩次,分別是 1996 年的奧姆真理教和 2002 年的明覺寺。與統一教會最大的分別是,前二例都是有刑事案件牽頭。奧姆真理教實行了舉國震驚的恐佈襲擊,明覺寺則因為詐騙而多次被告上法庭,但統一教會原則上沒有「違法」,現時雖然有前教徒索償的案件纏身,但都屬於民事。於是也有意見擔心解散命令會抵觸宗教自由,起碼應該以刑事告發教會後,才下達解散命令。
事實上,政府一開始對解散命令是面露難色的,文化廳也認為只要教會刑事上沒有違法,就沒有足夠法律理據批出解散命令。契機是安倍前首相被刺殺後,統一教會的活動以及其與政治界的利益關係進入大眾視野,被批評的不僅是引發各種社會問題的教會,矛頭更指向自民黨的成員,使剛剛組成、本應還在蜜月期的岸田內閣的民望直線下滑,結果組成一個月就要總辭。這場政治危機逼迫政府首次使用對宗教法人的質問權,直接導致文化廳的審議和是次的解散決定。
法庭拒絕文部科學省請求的機會非常低,統一教會的強制解散只是時間問題,但相信教會不會就此罷休,上訴是可預見的行動反應,很有機會陷入長期法庭戰。長年追蹤統一教會的記者鈴木瑛斗(音譯)認為,是次解散命令的審議可能會非常快,甚至一年內已經會有結果。
關於統一教會在日本國內的資產,估計房產總值已經超過 100 億日元,據說每年向韓國總部的匯款達 200 億日元 。這一年時間,教會應該已經趁機會轉移資產,例如把房產轉至教徒名下之類,方法多的是。立憲民主黨和日本維新會更提議為了處理受害者的案件,政府應該凍結教會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