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運動用品公司 Nike 和 Puma 日前宣佈,今後停用袋鼠皮來製鞋。與此同時,美國一些議員正在推動禁售袋鼠製品的法案。在多數澳洲人看來,上述舉動未免荒謬,在其祖國,袋鼠肉被當作食材,皮用來造袋、錢包和皮帶,生態學家亦普遍支持捕殺袋鼠,以及延伸的商業活動。為袋鼠好,到底是誰決定?
月初 Puma 率先宣佈,將以一種 20% 循環再造、名為「k-better」的非動物材料,取代俗稱「k-leather」的袋鼠皮。Nike 其後亦表示,會在今年逐步淘汰袋鼠皮,改以一種「專有」合成物料生產球靴。兩大品牌也未說明改變原因,但它們及 adidas 均為「袋鼠不是鞋」這個保護動物運動所針對的企業。
美國政界亦見類似措施,兩名參議院議員前年提出禁售袋鼠產品的聯邦法案。發起「袋鼠不是鞋」的團體「人道經濟中心」更指,亞利桑那、康涅狄格、佛蒙特、新澤西以及 Nike 總部所在的俄勒岡州,也提出類似法案。而主席 Wayne Pacelle 形容,Puma 和 Nike 的決定將能「減輕這些標誌性有袋動物的負擔」。
但澳洲人對其「國寶」,態度截然不同。英國殖民後,因畜牧業清整土地、興建水壩及野狗數量減少,袋鼠得以大量繁殖。即使商家每年獲准獵殺約 15%,至今仍是袋鼠比人多,每逢旱年,便有數百萬袋鼠餓死。故昆士蘭大學動物學名譽教授 Gordon Grigg 支持撲殺和商業化,更指這是生態學家的主流觀點。
澳洲是個週期性乾旱的國家,通常會持續很長時間,而那還是在氣候變化發生前。 一隻動物在沒有意識到危險的情況下被射殺,總比在數天和數週內緩緩死去要好得多。
「人道經濟中心」反駁,進行商業獵殺時,幼崽會在其母死後,被人從育兒袋取出,再重擊頭部致死。即使此為政府規定做法,但此舉極為殘酷。根據 2009 年一份由動保組織「新南威爾士動物解放」委託的報告,每年有數十萬年幼袋鼠因商業獵殺而死,原因不是頭部刻意被撞,就是因在母親死後挨餓。
據指 Prada、Versace、Chanel 和 H&M 等時裝品牌已棄用袋鼠皮,加州亦禁止銷售袋鼠製品。但生態學家 John Read 直言,對歐美政商界無視本地專家意見、作出影響澳洲環境的決定感到「沮喪」。他去年便合著聲明,代表 8 位野生動物科學家和 25 個保育、農業和原住民組織,呼籲以商業捕殺控制袋鼠數量。
迪肯大學野生動物生態及保育學教授 Euan Ritchie 更憂慮,若不再獵殺袋鼠,後果不堪設想。「看到袋鼠數量變得非常多,而且對其過度放牧,實在相當可怕。最終你會看到袋鼠餓死的駭人畫面,還有幾乎沒草的地貌。」他還表示,當袋鼠數量過多,就會奪去其他物種的食物來源,有時連瀕危的本地物種也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