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康宇:學術界如何做訪談、拍攝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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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港大社會學系主導,對香港創意產業的訪談和觀察研究的紀錄片;圖為紀錄片截圖。

在學術研究領域,要邀請別人做訪談、拍攝受訪者,都是常見的工作。事實上筆者在香港大學受僱的第一個研究項目,就是當年由港大社會學系主導,一個對香港創意產業的訪談和觀察研究。在受訪者的同意下,研究團隊走訪各大小媒體、廣告、創作公司,實地拍攝訪談內容以及工作環境,最後製成了一條紀錄片,揭露香港創作工業的實際工作情況。

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德國以學術活動為名,合理化其種族優生主義的研究,現在西方國家對學術活動有非常高的道德審查。常見做法是當學術研究一旦涉及其他參與者,就必須經過校方的獨立小組審批道德正當性,即所謂的 Ethical review。如果研究活動牽涉社會上較為脆弱的群體,例如犯罪活動受害者、病人、性小眾等,審批條件會更為複雜,以確保該活動不會為參與者做成生理或心理上的傷害,即是「Do no harm」原則。在學術界角度,未成年人同樣是要受額外保護的一群,因為未成年人的人生閱歷有限,未必能完全理解、想像到參與活動對自己未來的影響。

因此,想要未成年人參與,是必須得到他們家長的同意,但學界還會有其他條件保障參與者的利益。例如在參與活動之前,參與者會知道整個研究過程、當中收集到的資料、日後其資料被使用的方法等。另外,參與者會被告知自己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暫停攝錄,甚至退出研究,而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因為學術研究和拍攝紀錄片一樣是要求真,強迫參與只會影響研究人員和受訪者的關係,破壞互信,影響到的不只有個別研究員,還有整個社會對於學術界操守的觀感。

行筆至此,讀者必定能夠聯想到筆者想評論的事件。我不認為(商業)紀錄片製作,需要遵守同樣的道德審查標準,因為創作需要自由、空間,有些時候更是要大膽打破常規。但「Do no harm」的原則,我認為是不同行業都需要謹守。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作者為英國劍橋大學社會學博士。曾於香港任職媒體公司及公關部門,對創意經濟發展略知一二。熱愛香港文化,深信香港能成為亞洲最有文化實力的國際大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