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 Fung:COP15「生物多樣性公約」好與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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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次締約方大會進行期間,有示威者在場外抗議。 圖片來源:路透社

春秋代序,2022 年對氣候變化和生態世界算是有形無實的一年,剛剛加拿大蒙特利爾(Montreal)「生物多樣性公約」第 15 次締約方大會(CBD COP15),跟之前第 27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7)一樣,落實的條文流於空泛,口號多,行動缺。

今次最終落實的協議(GBF)共定下 23 項目標,廣義上確立 2030 年將全球 30% 面積轉變為保護區、保障原住民作為土地管理者的權利、削減對環境具破壞性的農業補貼,以及降低殺蟲劑帶來的風險和應對入侵物種。

至於一些量化的細節,就有大會所敲定,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 300 億美元(約 2,340 億港元)保護援助;另外,每年擬減少 5,000 億美元的有害政府補貼及將食物浪費減半。

要知道世界上大部分的生物,也位於比較貧窮的南方世界(Global South),大部分財富卻是蘊藏在屬於剝削生態的北方世界(Global North)。

談到資金的分配,十分自然地,雙方爭持不下,出現明顯分岐,導致有些發展中國家選擇退出,直斥國際社會未能應對土地資源和水資源所面對的生態問題,退出的國家包括:非洲集團的 54 個成員國、南美洲和拉丁美洲的 7 個國家、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等其他大國。

不過,最終也跟與上個月在埃及舉行的 COP27 氣候峰會呼應,南方世界的一些國家希望為生物多樣性設立一個新基金,同時增加來自富裕國家的資金。

之前也提過,科學家警告,隨著森林和草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失,海洋受到污染的壓力,人類正在將地球推向安全極限之外。最後也分享一下上述未有提到的框架要點:

  • 維護、加強和恢復生態系統,包括制止物種滅絕和維護遺傳多樣性
  • 生物多樣性的「可持續利用」—— 基本上確保物種和生境能夠為人類提供服務,如食物和清潔水
  • 確保公平地分享自然的資源,如來自植物藥物的惠益,並確保土著人民的權利得到保護
  • 為生物多樣性提供資金並投入資源:確保資金和保護工作到達需要的地方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佬。從事過公共政策、科網、金融、媒體相關工作,近年轉型專注於 ESG 領域,成為全球首批特許 ESG 分析員,不時也文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