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 Fung:2022 年底監管機構仍緩緩推動 E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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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 圖片來源:路透社

要推動好 ESG,監管機構的重要性無出其右,各國的監管機構和半官方組織也在蠕動,緩慢地推動著這個影響人類文明存活的議題。

英國的金融行為監管局(The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就成立工作小組,為 ESG 數據和評級提供商制定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FCA 出手的原因,相信是跟進由美國、歐洲、亞洲和拉丁美洲證券監管機構,組成的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去年 11 月所發表針對 ESG 評級及數據產品供應商的調查報告,指出評級或數據產品所衡量的內容,缺乏明確和一致的定義;支持這些評級或數據產品的方法亦缺乏透明度。

的確,每當談到 ESG,身邊不少機構投資者或上市公司總會提到選擇困難症,市面上充斥著不同供應商所提供的衡量方式、數據來源、資訊偏差、披露框架等,不知道該如何做好 ESG。

除此以外,歐洲議會通過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CSRD 就將要求在歐洲財務報告諮詢小組(EFRAG)目前正在制定的歐洲可持續性報告標準(ESRS)的共同框架下進行披露。根據新準則,未來公司須備報告從環境可持續性和社會權利,到人權和治理因素等問題。

回到香港,暫時仍未清楚監管當局會如何採納國際組織,不過近日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的會議記錄揭示,首次獲確認有權力制定可持續發展標準(Sustainability Standard),算是近年被財匯局挪走不少權力後的小甜頭,似乎是為更嚴謹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CFD)建議」作好準備。

早前由香港幾大監管機構所組成的「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決定,擬於 2025 年或之前強制實施符合 TCFD 建議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量化兼統一像碳排跟氣候有關數據,多一點能夠放在報告的數字,不單著重於「描述性」,相信若然再配合來勢洶洶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讓 ESG 數據進一步融入財務報告,屆時會令 ESG 的重要性進一步得以提升。

現時 ESG 一直未得到全面重視,其中一個原因是刑責不夠重,做壞事沒有嚴重後果。不過這個情況在歐美也在逐步改善,先後有國際 3 大石油巨頭蜆殼公司(Shell)、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以及雪佛龍公司(Chevron),分別面臨來自法院與股東挑戰,再有德國 DWS Group 的辦公室遭到警方突擊搜查。近日,又有高盛因產品 ESG 陳述有誤,被美國證監罰款 400 萬美元,但想待到香港監管機構也採用這種態度去看待 ESG,就是後話了。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佬。從事過公共政策、科網、金融、媒體相關工作,近年轉型專注於 ESG 領域,成為全球首批特許 ESG 分析員,不時也文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