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解體後,俄羅斯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地位之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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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9 月,俄羅斯總統普京出席聯合國安理會會議。 圖片來源:Chris Hondros/Newsmakers

2 月 25 日,俄羅斯運用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享有的權力,否決一項譴責其入侵烏克蘭的決議草案,事件再一次反映聯合國制度百弊叢生。很多讀者都知道,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源於二戰後,美國、蘇聯等戰勝國之間作出的協議。倫敦國王學院法學教授 Andrew MacLeod提醒大家,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其實已經兩度變更,其中俄羅斯席位的合法性一直備受爭議。

聯合國安理會根據「1945 年聯合國憲章」成立,主要職責是維持世界和平及安全。安理會由 15 個成員國組成,其中 10 個是非常任理事國,任期兩年,經聯合國大會投票產生。至於 5 個成任理事國分別是美國、蘇聯(現由俄羅斯取代)、中華民國(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英國和法國,這 5 個國家皆享有議案否決權。現時並沒有機制褫奪常任理事國的資格,雖然可以透過大會表決把成員國逐出聯合國,不過決議需要得到安理會的建議,故難適用於俄羅斯。

不過,有專家(包括烏克蘭官方立場)就質疑,俄羅斯常任理事國的地位是否合法,因為「1945 年聯合國憲章」刊列的成員國是蘇聯,並非俄羅斯,而蘇聯已經解體成包括烏克蘭在內的多個國家。雖然歷史上未曾有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被取消資格,但席位其實已經兩度變更,分別是中華民國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蘇聯變成俄羅斯。中華民國議席變更,原因之一是 1971 年後,美國等列強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大陸的合法政權。

至於俄羅斯之所以繼承蘇聯席位,是因為「1991 年阿拉木圖宣言」,11 個前蘇聯共和國(不包括波羅的海三國與格魯吉亞)宣佈成立獨立國協,蘇聯將瓦解。宣言中提及支持由俄羅斯繼承蘇聯的席位,俄羅斯總統葉利欽隨即寫信,透過蘇聯駐聯合國大使沃龍佐夫(Yuli Vorontsov)轉交聯合國秘書長,表明獨立國協支持俄羅斯接管蘇聯在聯合國的席位和權力,要求聯合國把蘇聯的名字改成俄羅斯。在當時沒有其他國家反對的情形下,俄羅斯最終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1950 年,蘇聯常駐聯合國代表馬利克(Yakov Malik)。 圖片來源:Gunther/Keystone/Hulton Archive/Getty Images

然而,一直有國際法律師質疑當中的合法性,他們認為蘇聯解體後,其議席也應隨之消失。爭議在於俄羅斯是否國際法之中的「繼承國」(Successor State),或是「延續國」(Continuing State)。前俄羅斯駐英大使雅科文科(Alexander Vladimirovich Yakovenko)指出,「繼承國」是舊國家解體後誕生的新國家,沒有延續之權利和責任,要為此與各國重新談判。而當一個國家有小部分地區分裂出來,原有最大部分的國家理應是「延續國」,承繼權利和責任,而俄羅斯正屬於此類。

MacLeod 表示,自己在 1991 年於澳洲高等法院以控方律師團隊成員身份,處理過案件 Baltic Shipping v Dillon —— 一艘由蘇聯國有企業「波羅的海輪船公司」(Baltic Shipping Company)持有的船隻,在紐西蘭沉沒,事件令一名船員喪生、多名澳洲籍乘客受傷。案件告上法庭,波羅的海輪船公司律師表示,蘇聯已經解體,權責不清晰,無法找出當年的真正持有人和保險方。控方隨即搬出俄羅斯承繼安理會席位一事,而俄羅斯也很爽快地承認責任,以免節外生枝。

1991 年時,國際局勢與今日相比大為不同,俄羅斯又是擁核軍事大國,當時沒有多少國家會公開質疑俄羅斯的身份。現時,恐怕中國也不會想談論俄羅斯議席問題。而如果英國有日與蘇格蘭分家,也很有可應用俄羅斯當年的例子,指自己是「繼承國」以保留安理會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