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可以殺人,貧窮同樣可以殺人,不過其影響有時會被醫學專家忽視。澳洲的西澳洲省(Western Australia)就正式把就業不穩(job insecurity)列為公共衛生災害(health hazard),伊迪斯科文大學商業法學家 Alexis Vassiley 在學術網站 The Conversation 撰文,分析背後的理據。
現時,澳洲全國大約有 300 萬工人缺乏就業保障,當中大約 240 萬人,即接近全國勞動人口的 20% 至 25% 屬於散工,無法享受法定有薪假期,另有大約 50 萬人是非長約的定期合約員工。Vassiley 指出,無論是外判承包商散工、超市收銀員,抑或共享汽車司機,甚至是大學流浪講師,就業不穩都會損害一個人的身心健康。今年 2 月 15 日,西澳洲政府發表的新一期「工作場所心理災害實務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Psychosocial Hazards in the Workplace)終於正視問題。
心理災害是指「可能造成身心損害的社會及組織因素」。2018 年,澳洲政府委託獨立顧問 Marie Boland 撰寫報告,分析該國有關職場健康的法例,報告建議澳洲各地政府應該正視職場之中的心理災害。到 2021 年 5 月,澳洲各級官員大致都同意該報告的建議,各地政府開始改革有關法規條文。不過,西澳洲暫時是唯一一個州政府把就業不穩置於心理災害的範疇,並將之納入「1984 年職業安全及健康法」(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1984)管豁範圍內。
2010 年,世界衛生組織一份報告列舉了 10 種職場心理災害,例如工作零碎化、員工缺乏自決機會、職員被社交孤立,以及工作內容不確定等,而就業不穩屬於第九項「個人職業發展」範圍。Vassiley 過去一直極力爭取把就業不穩列入州政府的心理災害實務守則,他認為各種職場心理災害皆與就業不穩息息相關,例如 53% 的散工工人都要面對工時不規律的問題。另外,就業不穩也影響個別員工的工作量、職場自主和生涯規劃。
而且,愈來愈多實證研究都指出,就業不穩可以演變成衛生災難,例如會較容易釀成工業意外、被勞工剝削、損害身心健康等等。2021 年,澳洲工會議會(Australian Council of Trade Unions)進行一項聯合調查,訪問了 1,540 名工人,當中 40% 的散工工人曾經帶病工作,原因是沒有有薪病假,而這批帶病工作的散工之中,有 67% 同時表示害怕因為請假而失去工作。另外,被性騷擾的散工中,有大約 50% 最終沒有採取行動。
不過,Vassiley 也補充,單是把就業不穩納入「工作場所心理災害實務守則」指引範圍,並不代表在短期內就能解決種種職場問題。實務守則不是法例或者法規,只是一套給僱主的行為準則,當然,法庭在處理有關訴訟時會參考相關文件,以衡量僱主有沒有採取足夠措施保障工作環境的安全。Vassiley 認為,最終還是要立法或者壯大工會以解決問題。而歐洲就有國家規定,僱主不能聘請超過一定比例的臨時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