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投咗票未呀?
說的是 2021 年度香港傑出運動員選舉。由今年 1 月 8 日到 1 月 30 日期間,市民可以在網上投票,選出心目中的傑出運動員。
說起這項「香港體壇奧斯卡」,筆者也數不清因工作關係出席過多少次了,做報紙或電視台時都有去過,畢竟這是香港體壇的年度盛事呢。每次做「傑運」,雖然都知道那會是極忙碌的一夜,大夥兒在灣仔會展的會場左飛右撲,與新聞的時間競賽,緊貼不同獎項結果及追訪運動員…… 但更多是期待,因為當晚運動員大多都會盛裝出席,而且不少許久未見,主流或非主流項目的運動員都會聚首一堂,加上氣氛又有別於平時的比賽或訓練場地,有點像寓聚舊於工作,不論運動員及記者都是開心的。
疫情仍然困擾著世界,今屆「傑運」亦難免受影響。因應社交距離措施的收緊,原訂於 1 月 8 日舉行的公眾投票記者招待會活動也吿取消。不過投票依然進行,今屆大會首次將傑出運動員獎項分為「香港傑出男運動員」及「香港傑出女運動員」,各設最多 5 位名額,而當中得票最高的男/女運動員,將會榮膺「星中之星香港傑出男/女運動員」大獎;選舉亦設「香港最佳運動隊伍」、「香港最佳運動組合」獎項。
誠如筆者在以往的文章所言,樂見香港社會在東京奧運熱潮後,終於進一步看到體育和運動員的價值。筆者也不時籠統地說,運動員總是有光環的。也許因為大家普遍都會認同,運動員某程度上就是追夢者,而刻苦堅持,揮灑血汗,為港爭光這些都是正能量,都是美好的特質。甚至乎在支持運動員時,他們就好像在無形中替大家活出一種錯過了,甚至是憧憬的夢想和精神。而筆者所謂的這種光環,就是大夥兒對運動員的愛戴,甚至是比對其他行業及身份更大的支持與包容。當然,期望是雙面刃,運動員也必須敬業,尊重自己的身份,認清「香港運動員」這 5 個字的重量和責任。
特別是今時今日,在大眾對運動員「升呢」了的關注和認可下,運動員們或多或少,還有定義著這個社會某些價值的權利和義務,宣揚一些訊息的話語權,以及不同的身份象徵等等。我們香港有傑出的運動員,還有很多同樣傑出,但仍未進入鎂光燈下的體壇精英及體育項目,期待大家關注。
執筆之日,收到欄友兼同讀(同教)社會學相關題材的廖康宇分享新文章「壞時代下的樂壇盛事」,他寫「歌迷比以前更加注重歌手的內涵和經歷」,「一眾偶像,他們所肩負的責任,遠遠比唱好一首得獎歌更加多。」我想,歌壇的歌手是,體壇的運動員也是;甚至有權利選擇喜歡或支持他們的大家,亦然。
回到香港傑出運動員選舉,以往在場工作時,偶然會想起,記者及節目主持身份也試過了,不知自己會否有天剛巧換上司儀的角色呢?又,現在也多了一個憧憬,未知是否有天,我們的項目 floorball(香港前譯旱地冰球,現譯軟式曲棍球)都可以在候選名單上佔一席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