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本應是向消費者推銷產品,吸引人購買,但在法國,宣傳新款汽車的廣告卻將會反其道而行,敦促觀眾或聽眾步行、踏單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當地政府之所以要求汽車公司「趕客」,為的正是推行減碳。
根據一項將在 3 月生效的新規定,法國汽車製造商要在汽車廣告中加入信息,鼓勵觀眾使用更環保的出行方式。政府已刊憲規定,廣告中必須傳達「考慮共乘汽車」、「短程可選擇步行或踩單車」或「日常出行時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其中一個信息,信息尾段更必須附上「#SeDéplacerMoinsPolluer」或「#MovePolluteLess」等宣揚減少污染的主題標籤。
該要求涵蓋電台、電視、影院、互聯網及在大屏幕播放的廣告,平面廣告同樣適用,違規廣告商最高可被罰款近 5 萬歐元(約 44 萬港元)。政府亦對食品廣告採取類似措施,引導當地消費者減少進食垃圾食品,多吃水果及蔬菜。該國更於 2016 年開始要求煙草商使用「中性包裝」,即包裝會去除品牌資訊,只有警告字眼及健康後果圖片。
法國生態部部長 Barbara Pompili 在 Twitter 上評論新廣告規則時指出:「減碳交通不僅代表改用電動交通工具,也代表在可行的情況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踏單車。」據法國「世界報」(Le Monde)報道,由 3 月 1 日起,汽車製造商亦必須在宣傳中提供車輛二氧化碳排放等級等資訊,而由 2028 年開始,將禁止再為排放污染最嚴重的車輛賣廣告。
措施出台的同時,法國亦正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當地氣候高級委員會(High Council on Climate)在夏季警告,該國恐無法兌現其原本的承諾,即在 2030 年時,溫室氣體排放量相比 1990 年水平減少 40%。根據歐洲環境署(EEA)的數據,與交通相關的排放佔歐盟溫室氣體排放的 4 分之 1,所以限制使用排放大量廢氣的汽車,是法國應對氣候變化其中一個主力方法。去年 7 月,法國通過立法多方面應對氣候變化,包括逐步禁止汽油及其他化石燃料能源的廣告,並為將高污染汽車換成清潔車型的司機提供補貼。
汽車製造商對於廣告限制反應不一。福士汽車(Volkswagen)回應法國媒體指他們將遵守規定;現代汽車(Hyundai)的法國分部也是如此,其法國行政總裁 Lionel French Keogh 接受訪問時指:「我們會適應這項改變。零排放交通是未來。」但他也抱怨,該措施「將汽車污名化」,而且「有點適得其反」,因為措施並沒有區分汽車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