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在香港開埠早期,除了港督、殖民地高官和一眾商行大班從英國遠洋而至,也有一班中下階層的白人(如警察、水手、技工和流民)來到這個遠東殖民地,希望碰一碰運氣。這班白人平民的故事,是香港早年歷史重要一環,卻被世人遺忘。前香港大學社會學教授黎必治(Henry J. Lethbridge),曾在 70 年代於「皇家亞洲學會期刊」發表文章,細訴一群白人工人的生活面貌。
最初,這班白人居住在維多利亞城的商業區附近,即約今天中環一帶,以便找工作,有些人則沿著皇后大道搬到更東一點,大約是我們認識的灣仔區。1860 年英法聯軍之役,清廷再次打敗仗,英國透過「北京條約」取得九龍半島的管治權,開僻了很多新土地,大量白人工人就湧到當地。九龍一時之間多了很多英式排房(terrace),住客通常是船廠員工(也包括文員和工程師),有些小蒸氣船公司會在香港設立總部,而九龍也接近船塢和貨倉。
那個時候,白人群體的階級分明,住港島的白人會看不起九龍人,但由於租金實在便宜得多,工人們也無可奈何。不過,中下層白人(特別是士兵、水手和港口流民)最常流連的地方,還是港島太平山街一帶。在 1894 年香港鼠疫大流行前,那裡是華人聚集的貧民區,有大量的平價酒館,較不富裕的白人就這樣飲酒跳舞消磨一個晚上。該區也有很多華人女性,在妓院兜售生意。有傳教士批評,水手一上岸就發了瘋似的酗酒,也有人胡亂吃街檔水果而惹上霍亂。
黎必治就為藍領酒鬼們辯護,他們經常暴飲大喝,是因為在香港生活的確枯燥。一方面,當時消息流通不方便,他們往往要花幾個月時間才收到來自家鄉的消息,有些水手行船一年也無法登岸,內心長期孤立。他們被上流歐洲群體排斥,又難以找到同階級背景的年輕女性拍拖約會。除了酒吧外,他們頂多可以爬山、坐舢舨出海,或者到動植物公園,要不然就是到教堂;而在太平山的酒吧和妓院,他們是深受歡迎的一群人。
不過當時殖民政府就更關心酗酒對軍隊和文官帶來的影響。他們認為華人酒館出售的廉價米酒是有害的酒精(deleterious liquors),蠶害士兵和水手的身心;當時摩羅上街就是有名的「米酒角」(Samshu Corner)。除了酗酒,殖民政府也很擔心性病問題。1867 年通過的「傳染病條例」,要求為歐洲人服務的妓院,性工作者要強制接受身體檢查。不過在 19 世紀,駐港軍人的性病問題始終嚴重,1895 年,每 1,000 名軍人就有約 520 人受感染,數字是英國本土軍人的 3 倍。
這班中下層白人和上流白人存在各種張力的同時,又和本地華人區隔開來。在部分太平洋群島,基層白人會扮演在第一線傳授知識的角色,但來到香港情況則相反。本地華人有先進的木工、石工和冶煉技藝,可以滿足市場需要;競爭劇烈下,很少中下層白人能夠闖出名堂,除非是歐洲企業的機械工人,在公司一步步打拼上去。另一個造成區隔的原因是語言不通,當時通曉中文的白人工人寥寥可數,而本地華人普遍也沒有受過英文教育。
不過中下層白人偶爾也和與華人有「另類接觸」。長老宗傳教士丁韙良(W. A. P. Martin)在 1850 年在廣東登岸時,就遇到一班華人幫派對住白人叫囂「番鬼!番鬼!殺頭!殺頭!」。到 1890 年代,無論是白人、印度人抑或是日本人,偶爾也會在街上聽到辱罵。與此同時,有白人會找蜑家姑娘,把她們收作情婦,少數人甚至會結婚。不過,異族通婚在華人社會是禁忌,而且同時會被當時白人上流社會歧視。上流白人、下層白人、華人就分成三個複雜的社群,互相排斥,但同時又保持微妙的關係。在這樣的環境中,香港亦慢慢發展成亞洲重要的大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