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 年 1 月鴉片戰爭期間,英軍佔領香港島,標誌著香港正式開埠。往後一百多年,香港由轉口港發展成工業城市,再化身國際大都會。對於早期殖民史,人們很常討論高尚白人群體,如高級公務員、軍官將領和銀行大班等對香港發展的影響力。然而,香港白人群體構成其實很複雜,當時也有一班白人工人遠赴這個東方小鎮謀生,並留下各種故事。
1975 年,時任香港大學社會學教授黎必治(Henry J. Lethbridge)在「皇家亞洲學會期刊」發表文章,重構 19 世紀白人工人的生活面貌。1898 年,英國才取得新界的租借權,在此之前,香港幅員狹隘,因此來定居的歐洲人不算多,加起來不過 3,000。不像英國其他殖民地,如加拿大和紐西蘭,有龐大的莊園和工廠而需要大量工人和農夫;來到香港的白人通常是中產階級(例如商行大班),黎必治形容他們是「旅居者」(sojourners),大部分都沒有與家中小孩落地生根的打算。
不過黎必治指出,依然有少數白人工人階級(佔總數約 3 分 1)在香港生活,這班人可按職業概括分作五類。第一類是港口貧民(beachcomber),他們基本上是海上版的流浪漢,在太平洋群島時會出現。香港的港口貧民通常是被遣散的海員,甚至是海軍逃兵(通常是美軍);當然,也有人是嚮往這種流浪生活,希望在不同港口遊歷期間打散工;亦都有人是因為酗酒、濫藥等問題而無法找到穩定工作。那時候港英政府視他們為安全隱患,滋事者被捕會被罰做苦力。
第二類藍領階級是中低級的警務人員。1845 年,倫敦警察廳的梅理警司被派到香港籌組警隊。初代警隊由陸軍、海軍,甚至商船保安抽調而成,梅理也有在英國本土及其他殖民地招募。不過在 1850 年,一名初級警官也只不過賺到 15 元,遠低過其他殖民地。這班人的士氣長期低落,據說有不少人長期光顧廉價酒館,甚至有人酗酒至死。第六任港督麥當奴於是爭取改為在蘇格蘭招聘警員,首批 45 人在 1872 年到港,但仍無助改善質素,警隊貪污十分猖獗。
另外,還有一批白人士兵和水手。一般而言,香港駐軍不過 1,500 人;除了 1860 年第二次英法聯軍之役,九龍半島一度屯駐約 1.4 萬名士兵(英國 1 萬,法國 4,000)。這些士兵平時不得進入白人商家定居的維多利亞城,部隊在哨站的生活十分苦悶,很少社交生活。1850 年代,今天灣仔一帶(維多利亞未擴充到當地)就開了 5 間妓院,以滿足軍人需要。除此之外,英國的中國艦隊中隊每到冬季就停泊香港 3 個月,亦帶來隨團水手和海軍。
第四類人是機械工人、工匠和勞動階層。鰂魚涌的太古糖廠據指僱用約 50 至 60 名歐洲人以及數百名中國人;渣甸的中國糖廠也聘請約 25 名歐洲人,多為監工、機械工人和工程師。除此之外,中華煤氣公司、香港電力、青洲英坭和九龍倉都招攬了不少歐洲人做熟手技工。黎必治形容,這班技師社會向上流動的機會比較高,他們能夠累積經驗,由前線技工晉升為監工,再拾級而上,然後躋身中產階級。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然有很多藍領工種,社會地位較低,生活亦比較困苦。例如,海事處會找白人管理燈塔,海關亦有白人工人打點船隻和貨物,另外民間還有歐洲裁縫、理髮師、帽匠、麵包師傅、書商、印刷商、攝影師等等,他們有些是直接在英國本土應徵,有些香港駐軍退役後也會留下尋找工作機會。在香港的酒吧,亦有不少歐洲人做經理,不過他們很多不是英國藉,包括有葡萄牙人。上述勞動空缺有時也會由港口貧民填補。
黎必治提及,最後一批白人是「賤民」(outcastes),主要是來自歐洲的娼妓,大多出身貧苦,本來在舊金山、夏威夷、悉尼、墨爾本等地的紅燈區工作,部分人是要逃避警察而遠走香港。也有些女子到了香港才流落風塵,例如一位叫布麗奇特(Bridget Montague)的女子於 1873 年被捕,她是加州人,嫁給一名葡萄牙小店主,兩人一起到香港後,卻被丈夫拋棄。後來,她找到一名本地酒吧工人作倚靠,對方又醉酒闖事被捕,身無分文的她只好做妓院生意。
布麗奇特的故事,反映香港白人群體也充斥各種階級和性別矛盾。受教育的白人女士可以到修院學校當老師,但窮女子走投無路,就只能做皮肉生意。在 1877 年,警方掌握大概 17 名歐洲性工作者的資料,多為法國女子,準備前往橫濱和上海;不過大部分性工作者是地下性質。布麗奇特後來被罰 50 元,監禁 1 個月,要接受半年醫學監察。她最終遇上一位港口貧民,離開香港。除了成功商人,很多白人工人階級在香港打拼後實現了夢想,也有些黯然地離開了這個東方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