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寫文章,多數是因為有感而發,也就是說,寫文的動力通常出於感性。這往往導致我們很容易寫入自己的情緒,尤其當中涉及政治或爭議性話題時。
情緒這東西是好還是不好呢?對寫文章來說,我認為是不好的。因為大部分人並不想知道你的情緒,就算想知道,也不容易感同身受。充滿情緒的文章,很諷刺地較難引起讀者的共鳴,甚至會有疏離感。你想想,讀者甚麼時候才有空看你的文章?多數是沉悶或者休閒時。這種情況下,他們的情緒通常比較平靜,跟你寫文時的激動剛好相反。
所以我在寫作時,會盡量減少使用情緒文字,有時更會在寫完後覆檢一次,當看到涉及情感的字眼或說法,可能會刪一刪、縮減,或者換成更平性的寫法,盡可能地削弱情緒。
但你可能會問,這不會令文章更平淡及枯燥乏味嗎?文章不是應該打動人心嗎?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對,文章如果能打動人心、觸動心靈,當然是好文章,也是寫作者追求的境界。
可是,你要記著,你是要讓讀者產生情緒,而不是讓自己產生情緒。情緒文字不一定有助引起他們的情緒,你說很好笑,不會令人覺得好笑;你說很可憐,也不會令人覺得很可憐。
有時,我覺得文章像食物一樣,食材的味道不能強加,反而需要襯托。要強調食材的甜味,需要的是鹽而不是糖;寫感動人心的文章,依靠的是自身的真誠。若你足夠真誠,就算寫得平實,削去一切情緒性的文字,文章還是能夠感動人,甚至更能感動人,因為它根本不需要多餘的修飾,冷筆是掩蓋不了熱心的,樸素的東西反而更動人。
想要寫出動人的文章,靠的不是文筆,而是內心的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