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4 日,林鄭月娥出席答問大會時公佈多項新的立法建議,當中包括劏房租務管制。在港英時期,香港本來設有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制度,但九七主權移交後,特區政府卻先後在 1998 年及 2004 年撤銷有關規例,令業主可以大幅加租。被不少政客和社區組織炮轟多年後,政府終於計劃推出劏房租務管制,就讓我們回顧過往學界對租務管制的討論。
租務管制有多種形式,有些地方例如紐約和英屬時期的香港,政府會規管加租的幅度。在香港,「1980 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就訂明住宅樓宇「兩年內加租幅度最高為 21%」。另一種常見方式是直接規管租金水平,例子有荷蘭,當地分為「社會房屋」和「私人房屋」,前者佔租務市場 75%,業主出租的話受「最高許可租金」(liberalization rent limit)規管,在 2021 年 2 月,最高許可租金上限為每月 720.42 歐元(約 6,720 港元)。
過去多年,很多崇尚自由市場的經濟學家都反對租務管制,認為做法違反供求法則,最終只是傷害貧苦大眾。租金上漲,根本問題是樓市供不應求,業主抬高租金依然有價有市。租管不但沒有針對問題根源,亦只會降低業主出租單位的意欲。史丹福大學副教授 Rebecca Diamond 就指,短期而言,租管會幫到現在的租客,但長遠會影響樓房供應,加速士紳化,令樓價上升。另有研究指出,租管會誘使租戶長住,變相令其他人上不了樓,租戶也更難轉換居住環境。
「華盛頓郵報」老牌財經分析員 Megan McArdle 形容,租管是「音樂椅」遊戲,令樓市失去流動性,最終只有現時的租戶受益;而且業主也會更少意欲改善樓宇狀況,令租戶居住環境愈來愈差。她認為,解決辦法是要回歸市場邏輯,興建更多樓宇,令需求降溫,為此政府要放寬土地使用條例,令發展商規劃更有彈性。與此同時,政府可以向一小部分低收入人士發放租金補貼,如此就可以在不實施租管的情況下,大家都負擔得到租金。
然而,近年有很多學者指出,租管其實對租戶有利。例如紐約市立大學經濟學副教授 J. W. Mason 表示,20 多年前,新自由主義的經濟學家都聲稱最低工資會造成失業,並形容是教科書上簡單的市場供求道理。可事實證明,最低工資並沒有造成失業,而 Mason 今天有關租管的討論都循著類似方向。直到 2019 年,全美有超過 200 多城市設租管制度,大部分集中於紐約州、新澤西州和加州,而研究顯示租管並沒有減少樓房建造和供應。
Mason 引用多篇研究指出,租管不但沒有影響樓宇供應,更有效控制租金升幅,不過有效程度要視乎條文的具體細節,會否配合空置物業管制;一般而言,租管不會影響市場供應,而 2018 年的研究指出,若果地方政府輕易容許業主把公寓(apartment)改建為住宅大樓(condo),甚至是非租住物業的話,有可能會影響租屋市場供應。Mason 認為,租管終究會是推動社會平等,建立宜居城市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