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讀書的時候,有一個說法,叫作「我手寫我口」,據說那是白話文運動的口號。意思就是將你說的話直接寫出來。我想很多人在寫文章時,也真的這樣做,因為這是最自然的寫文方式,應該也是網絡文章的主流。
這對台灣人來說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他們的用語很溫柔有禮。但用在香港人身上的話,就有點問題了,因為他們其實是一個「出口傷人」的民族,我手寫我口時,往往不是很爆笑,就是很難聽。
香港人的說話方式本來就極具攻擊性,不加修飾、武斷而且斬釘截鐵,甚至有些本來沒攻擊性的說話,變成文字後也會被誤會。很多在網絡上的罵戰,可能雙方本來都沒有惡意,只是在解讀文字時覺得語氣強硬,便誤會對方衝著自己而來。
不過還好網絡上有表情符號這種東西,可以大幅緩和語氣與氣氛,適當使用的話,衝突的確會大量減少。可惜的是,寫文章的時候,通常都不能用上表情符號,失去了表情去調解及表述說話的語氣,就很容易被誤解而不自知。
這種情況要怎樣解決呢?我發覺,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寫完文章,或者寫完一段,甚至一句後,便直接唸出來。可以真的唸出來,也可以在心裡唸,將這句話當成對自己說的,並感受一下自己聽到時有甚麼感覺。因為到頭來,文章是寫給讀者看的,你應該站在使用者,亦即是讀者的立場去看自己的作品,而非創作者的立場。
這樣的話,你就會找到語氣中不妥當,或者會令人誤會的地方,從而作出修正。最後,你可以把整篇文章對自己唸一次,如果聽起來順耳而不突兀,那應該會比你直接把所思所想寫出來好,也更容易令人接受。
所以,寫文章,比起寫自己想說的話,不如寫自己想聽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