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拜登就職成為美國總統,副手賀錦麗也正式成為首位亞裔、黑人,以及女性副總統,打破多項紀錄。很多人甚至是媒體都以為賀錦麗是首任非白人、少數族裔副總統,但其實早在上世紀 20 年代就有一位具印第安血統的副總統柯蒂斯(Charles Curtis)。他成功在白人至上的年代克服種族歧視,但在任內留下很多爭議。史密森尼學會就和大家回顧柯蒂斯的故事。
柯蒂斯在 1860 年於堪薩斯州出生,父親來自富裕的法裔白人家庭,母親則擁有原住民部落堪薩人(Kaw)的血統。柯蒂斯年幼時母親已逝世,父親在內戰時為聯邦軍打仗,柯蒂斯於是在堪薩人的保護區成長,與外祖父母生活了 8 年,其母語亦為堪薩語和法語,後來才學習英文。1873 年,聯邦政府要求堪薩人南遷到其他印第安人領土,該地區及後被納入奧克拉荷馬州。柯蒂斯希望跟隨堪薩人生活,但他的外祖父母力勸柯蒂斯留下與祖父母生活,並繼續學業。
柯蒂斯年少時因為擅長騎術而小有名氣,綽號「印第安的查理」(Indian Charlie),但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勸說他發展一門專業,柯蒂斯就努力成為律師,之後更從政。他以個人魅力和勤奮見稱,常常捧著厚厚的共和黨人名冊,像虔誠教徒般反覆誦念,以求可以認得所有人,甚至是記得他們的家人。在當時的堪薩斯州,種族歧視十分嚴重,但他依然得到當地白人支持,其中一個原因是他的膚色偏白;而人們可以同時是種族主義者,又喜歡某一有色人種。
他在政界平步青雲,先後當選眾議員、參議員,更當上參議院多數黨領袖。他是忠誠的共和黨員,任內推動過婦女投票權和廢除童工等進步法案,可是在眾議院年代,柯蒂斯同時支持很多違背原住民權益的法案,令他至今仍備受爭議。未上任前,他已經支持「1887 道斯法案」(Dawes Act of 1887),廢除部落制,把土地轉讓到原住民手上,但很多土地最終通過交易落入白人手裡。1898 年,他把法案延伸到奧克拉荷馬 5 個部落,被稱為「柯蒂斯法案」(Curtis Act)。
水牛城大學歷史學家 Donald Grinde 批評,柯蒂斯法案瓦解了不少奧克拉荷馬的原住民管理組織,為奧克拉荷馬成為一個聯邦州鋪路,也令到很多原住民土地被白人佔據。阿拉斯加榮休教授 Jeanne Eder Rhodes 同樣狠批「1887 道斯法案」和「柯蒂斯法案」摧毀了原住民的一切;但她也提及,雖然很多原住民強烈反對那些法案,但也有不少與柯蒂斯看法相近,認為原住民部落終究要融入美國白人社會,要接受私有土地產權等新的文化規範。
柯蒂斯也支持推廣原住民寄宿學校,很多原住民兒童到 5 歲時就要離開家庭,無法接觸自己族群的文化和語言,身心受到折磨。Grinde 狠判這些學校是原住民人口急降的主因,不少原住民女士就因而拒絕生育。Rhodes 則認為柯蒂斯已盡最大努力支持原住民權益,也以自己的文化根源為傲,並認為他最後大抵對自己做了一名「同化主義者」(assimilationist)感到懊悔。
到了 60 多歲時,柯蒂斯已經名成利就,1927 年柯立芝總統放棄連任時,他一度想劍指總統寶座,但最終時任商務部長胡佛成功跑出,由於胡佛不受農民歡迎,共和黨元老認為柯蒂斯可以彌補不足,就安排他出任副手。兩人勝出大選,在 1929 年入主白宮。Grinde 分析當時黨內元老也顧慮過柯蒂斯的印第安背景,但考慮到他過往表現,決定投下信任一票。而柯蒂斯也為自己堪薩人身份自豪,又在就職典禮上安排印第安樂隊表演,他的辦公室也放滿原住民藝術品。
然而柯蒂斯在任內未能大展拳腳。胡佛十分猜忌他,原因是柯蒂斯曾在 1917 年試圖阻止胡佛被任名為美國食品局總監。胡佛不許柯蒂斯參與政策討論,當時華府內部人士更笑言,柯蒂斯要買參觀團票才能進入白宮。胡佛政府任內遇上經濟大蕭條,最終兩人在 1932 年總統大選中,慘敗給時任紐約州州長富蘭克林.羅斯福。羅斯福後來帶領美國克服經濟大蕭條與第二次世界大戰,而柯蒂斯就在 1936 年心臟病發去世,結束其具爭議和歷史性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