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華人為何擁有中國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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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年的吉隆坡。 圖片來源:Ross/Fairfax Media via Getty Images

過去,英國只將華人視為殖民地的人力、經濟及專業知識資本,不希望他們在政治範疇有所表現。1930 年,海峽殖民地政府通過法令,宣佈國民黨在當地為非法組織。抗議該法令的民國政府,則保證國民黨沒有興趣干涉馬來亞與英國事務。美國拉洛奇大學社會學教授 Azlan Tajuddin 認為,散居馬來亞的華人,對國民黨專注本土、忽略他們的做法愈益不滿。因為身在外地的他們,希望推動的政治議程,乃著重於馬來亞華人本身,而非中國本土。

國民黨在馬來亞,同樣面對馬來亞共產黨(MCP)的競爭。1937 年爆發第二次中日戰爭,國共暫時合作;馬共領袖亦加強與馬來亞國民黨員接觸。Tajuddin 認為,馬共以在馬來亞建立中國衛星國的終極目標,令馬來亞國民黨員開始欣賞前者的共產主義事業,因為這意味他們長遠會趨向集中於馬來亞發展。馬共是中國共產黨在當地的分支機構,亦在 1930 年的非法組織之列,許多馬共成員便進入馬來亞及新加坡的華人組織活動。此外,馬共又成功動員各種與華工福利有關的運動、滲透華文學校,不斷加強反殖宣傳。

Tajuddin 指,共產黨比國民黨更能回應華人在當地社會、政治上感受到的格格不入及茫然情緒,於是馬共的反殖主張,得到大量海外華人支持。殖民時期的華人移民認為,馬來人在當時只是被征服、淪落的身份,故與早期的峇峇不同,他們不認為有必要融入馬來文化。儘管有人在經濟上取得成功,更傾向留在馬來亞生活,但留下來意味要服從以馬來蘇丹們為最高文化象徵的制度,這令他們反感。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馬共組成馬來亞人民抗日軍(MPAJA)。即使實際抗日規模不大,但他們在馬來亞捍衛社區的信念,贏得英國人及大多數中國僑民的青睞。戰後,馬共即取得合法政治地位為獎勵,加上國民黨在馬來亞勢力的消退,馬共成為主導當地華人的政治組織。英國更一度授權馬來亞人民抗日軍的成員,臨時協助馬來亞戰後治安。但 Tajuddin 表示,此舉帶來災難後果 —— 馬共向戰時涉嫌與日本人合作的人士發起報復,其中包括很多住在偏遠叢林的馬來村民。他認為往後數年,馬來人一直記恨馬共在戰後的暴行,為本已脆弱的兩族關係添上傷痕。

1949 年 2 月,英籍及馬來族警察向一名老華人查詢馬共在該地區的活動。 圖片來源:Bert Hardy/Picture Post/Hulton Archive/Getty Images

1946 年,英國推動成立馬來亞聯邦(Malayan Union),為當地獨立作出準備。其中,英國提出馬來亞聯邦公民身份,讓所有人不分種族,皆享有平等的權利引發爭議。對數百萬華裔及印裔人士幾乎無條件的開放入籍,會令當下的馬來人人口比例變得愈來愈低。而聯邦的共和構想,亦衝擊馬來蘇丹們身為邦國元首擁有的權力。馬來精英階層擔心自己的政治主導地位可能受損,遂與馬來民族統一機構(巫統,UMNO)及其他馬來民族運動聯合起來。巫統以政黨身份,威脅英國廢除其馬來亞聯邦構想。

1948 年,英國不想冒失去馬來亞政治經濟長遠利益的風險,決定終止馬來亞聯邦,並根據「馬來亞聯合邦協定」(Federation of Malaya Agreement),於同年 1 月成立馬來亞聯合邦。巫統並要求回復馬來蘇丹們的政治地位、撤銷前聯邦下的公民法律,提倡「馬來人的馬來亞」(Malaya for Malays)。Tajuddin 認為,馬來亞聯合邦成立前的華人,政治上多認同馬共,立場過於保守,未能跟即將獨立的馬來亞政府在談判桌上謀取更大利益。

6 月,馬共創立的馬來亞民族解放軍(MNLA)開始襲擊橡膠園、礦場、警局,並策劃火車出軌、燒毀工人房屋,聯合邦進入緊急狀態。以叢林為基地的馬共武裝分子,取得貧困的華人支持,稱行動為「反英民族解放戰爭」。Tajuddin 指,陳平帶領的武裝行動具種族本質,儘管馬共成員人數已減少,但當地華人的政治身份認同並未真正脫離馬共。對馬來人而言,華人通過共產主義表達其民族意識,反映他們對馬來亞的不忠誠。如此一來,華人在他們心中,已超過「逾期」居留的身份,更需要進一步縮減其權利,或將之全部驅逐。

中共在 1949 年贏得中國政權,使不少期待祖國統一已久的人嘗試返回中國。不過,馬來亞仍有許華裔窮人選擇留下,希望通過馬共取得理想結果。直至 1951 年,政府有力的平亂行動,嚴重打擊馬共及其追隨者的士氣。Tajuddin 認為,此時馬來民族主義的興起,加上英國為保日後經濟利益,採取謹慎的政策,遏止了以中國為中心的中華民族主義者,在當地建立「祖國」身份認同的工作。此後,英國意識到需要有華人盟友組織,引導低下階層的華人,擺脫過去激進的民族主義思想,由受過英國教育、華商精英組成的馬華公會(MCA)便成為支持對象。

1952 年,馬華公會便與巫統達成聯合的權力分享關係。巫統擁有巨大政治影響力,馬華則掌握金融財富,兩者和馬來亞印度國民大會黨組成的聯盟,在 1955 年贏出獨立前唯一的大選。而在起草「聯邦憲法」時,雙方協議承認馬來人在土地所有權及民政管理上享有特殊地位,合資格的華人則可獲授完整公民身份。

Tajuddin 表示,結局並非如大多數華裔所望,但在當時,接受成為「次等公民」(secondary citizenship)已是唯一的選擇。他又認為,中國僑民在當地獲得的全新政治身份,能暫時緩解由文化、歸屬感有別而產生的不安感。新政治身份要求華人接受他們不再是馬來亞華人(Chinese in Malaya),而是華裔馬來亞人(Chinese-Malayan)。至於獨立後的政治身份認同問題,是否「緩解」至今,抑或再起變化,則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