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漢奸標籤,中國人往往反射性排斥,究竟這種恐懼從何而來?任教於神戶大學的歷史學者王柯「漢奸考」一文梳理了「漢奸」一詞的源流,指出現代用法所隱含的民族主義其實不符傳統中國文化,並提醒讀者第一個將漢奸論發揚光大的組織,原來是滿清政府。
根據「辭海」,漢奸一詞「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泛指中華民族中投靠外族或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奴役,出賣祖國利益的人。」王柯認為,上述定義將「漢奸」視為一種「近代民族主義符號」,與「漢族」、「中華民族」與「祖國」等現代概念捆綁理解,無法完整涵蓋漢奸的歷史之餘,亦會誤讀中國傳統文化特質,繼而錯過近代中國與文化傳統的偏離。
王柯在「漢奸考」首先指出,由「史記」到「明史」均未見漢奸說法,最早的「漢姦」則載於元代「周易衍義」:「李固欲去漢姦而反遭群小之毒吝也。」然而用法乃指「漢朝廷之姦臣」。用法之所以無涉民族概念,皆因當時「『漢』還沒有成為一個民族集團的專用概念。」
中國自古無「漢族」
近代以前,「漢」的指稱歷來有不同含義,但盡皆無關乎民族。漢起源於河流之名,在「史記」和「漢書」中,對外借代劉氏政權,相對於楚和胡人,對內則借指漢王朝宗室。三國之後,漢室覆亡,漢的含義亦隨之變化,由「宋書」到「五代史」,「漢地」、「漢土」說法已蛻變成中央王朝的統治地區。而由清政府修撰的「明史」五次提及「漢人」,亦是指相對於周邊國家的「中國王朝屬民」;明朝本身傾向使用「中國之人」說法,亦表現出「歷代以『天下』為己任、由漢人建立的王朝的共同特徵」,亦即「不把自己看成是一個『民族政權』」。「如果這種對於民族與國家關係的認識,能夠完全主導中國所有統治者的政治意識和民眾心理,那麼就很難想像在漢語中會出現帶有強烈的排斥其他民族意識的『漢奸』一詞。」
中國之所以會出現心態轉變,逐步衍生出民族意識,與異民族入主中國關係密切。王柯指出,漢人以外的集團在中國地區建立王朝,鮮少沿用「中國之人」形容漢人,否則意味自己並無統治中國的合法性,於是將「本來就生活在『中國』之地、保持中國文化傳統的人們」稱作「漢人」。「中國歷史上的非漢民族集團的王朝,特別是外來征服王朝的建立,才是將『漢』改造成一個人類集團符號的最大契機。」上至北魏,下迄遼、金皆然。不過時至元朝,即使人分四等,亦是根據地緣和文化標準(「若女真、契丹生西北不通漢語者,同蒙古人;女真生長漢地,同漢人」),多於以民族血緣為依憑。
及至清代形勢匹變。有別於歷代非漢人政權,滿清由建政初期即民族意識高昂。努爾哈赤對「漢人、蒙古並他族類」戒心甚深,順治諭宗人府「停習漢字專習滿書」、嚴懲漢人逃亡奴隸、拒絕重用「漢軍」漢臣等等,都是族群歧視例子。「對於新生的清王朝來說,『漢』是一個與『滿』相對立的民族集團,是一個需要時刻提防的危險對手。正是因為清初的這種思想與制度,『漢』作為一個民族集團名稱,開始廣泛滲透到中國一般民眾的意識當中。」
雍正最愛漢奸標籤
不過民族意識還未足以衍生「漢奸」,一日清廷對漢人抱持敵對心態,官方就不可能出現「漢奸」一語。清代使用該詞最早見於漢人貴州巡撫田雯所著「黔書」:「苗盜之患,多起於漢姦。」此前清廷肅清雲南、貴州一帶的明朝殘部,並行「流官」(科舉出身官僚)與「土官」(當地精英集團)雙重統治制,康熙年間田雯力行「改土歸流」,推廣儒學教育,之所以會譴責「漢人中的壞人」唆擺苗人反清,可見田雯在改土歸流政策中「發現了『漢人』與清政府存在著共同的利益」。王柯表示,「改土歸流」和「漢姦」首現於「康乾盛世」並非偶然,而是清廷一改作風,宣揚「滿漢一體」的結果。雍正頻繁使用「漢奸」一詞指斥勾結苗人土官的漢人,旨在展示一套漢奸的理論:「因為清朝與漢人具有共同的利益,於是反對清朝政策的漢人,就是損害漢人利益的壞人。換言之,漢人如果幫助了清王朝,就是幫助了漢人自己。」亦是此時,「漢姦」寫法逐步過渡為「漢奸」,專指「內部勾結外敵之人」。
後來列強入侵,漢奸所涉範圍對象又見一變:有鴉片戰爭前後勾結「夷商」走私鴉片的華商,有中法戰爭為法軍「廣招沿海匪」的打手,亦有甲午戰爭刺探軍情「賄賂密通」的間諜,「隨著帝國主義列強不斷加深對中國的侵略,漢奸一詞超越了南方非漢民族集團問題及清朝在該地區施政方針的領域,變成了『幫助外國侵略中國之中國人』,成為了一個關乎中外關係的術語」。由於列強侵略切實影響到民眾的生活,漢奸說法亦隨之深入民心,促成後來義和團爆發,以懲罰信奉耶教、結交外人的「教民漢奸」。此時漢奸之「漢」已完全等同於「清」。
這種滿漢不分的論調當然不符現今的漢奸定義。轉變契機出現於 20 世紀初,革命派為推翻清政府,重新闡發漢奸一詞。官方宣傳滿漢一家,民間則以「民族大義」抗衡,將滿清劃為外人,協助外人打壓漢人者,才是真漢奸。由「扶清滅洋」的吳三桂、尚可喜;「助滿洲殲滅太平王」的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諂媚那拉氏枉殺中國義士」的張之洞;到「為滿清阻止遊學生進步」的蔡鈞,乃至「助滿清官吏搜刮中國貨財孝敬滿洲承抽各行」的鉅賈劣紳,皆為漢奸。孫中山批評入仕漢人「死心於虜朝者」,「蹈於奸邪」、「忘本性、昧天良」,多被「愛國志士、忠義之民…… 以漢奸目之」。更有甚者,同盟會書記劉道一為文「驅滿酋必先殺漢奸論」,劃分六類漢奸:「倡偽維新之論,保皇之名」、「殘漢媚胡」、「立憲派」、「官吏之暴者」、「監督、官兵」以及「假新黨」。革命派的漢奸論將「漢」視為一種民族概念加以發揚,以此否定滿清統治的正當性,其理論基礎即是近代民族主義與民族國家思想。
王柯指出,現代漢奸論明明不符中國文化傳統和社會現實,仍然不逕而走,原因在於中國無力抵禦列強,在反省過程中「一次又一次、一個又一個地學習並模仿侵略者創造的『文明』」,結果「逐漸放棄自己的文明模式而與近代國際社會接軌…… 最終不得不走上了拋棄王朝體制、建設近代國家的道路」。民族國家思想此時引入中國,革命烙下民族印記,人民「對『國家』的認同被扭曲為對『民族』的認同」,直至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