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荷蘭監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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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中已廢棄的監獄牢房。

荷蘭有著一個不尋常的現象,該國即使將部分監獄租予挪威及比利時,仍沒有足夠的囚犯來填補監獄空間。因為在非必要的情況下,荷蘭會避免將罪犯關進監獄,並將他們轉向參與社區中針對精神病患者的護理計劃。然而,著眼於罪犯的人道權益,而不是懲罰,能否令犯人改過自新

自 2014 年以來,當地已關閉 23 所監獄,變成臨時庇護中心、房屋及旅館。該國的監禁率在歐洲排名倒數第三,每 10 萬名居民中有 54.4 人被監禁。根據司法部 WODC 研究及文獻中心的資料,判處監禁的人數由 2008 年的 42,000 人下降到 2018 年的 31,000 人,同時,少年犯的監禁刑期也下降了 3 分之 2。專家指出,其中原因是案件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前或在法院之外已得到處理,例如被判罰款或庭外和解。

另一原因,是當局所設立的特殊心理康復計劃 TBS(Terbeschikkingstelling)。萊頓大學犯罪學教授 Miranda Boone 說:「TBS 是相當獨特的機構。許多國家只有一種選擇,人們要為行為負責,並被判刑入獄,要不就是送入精神病院。我們有一個精神病學機構,它是刑事司法系統的一部分,適用於無法被追究責任,或僅被追究部分責任的人。」

犯人符合非常一定條件,方會被送入 TBS:包括所犯罪行最低刑期必須為 4 年,而且再犯的可能性很高等等。計劃聚焦於輔助他們重返社會,但若最後判定為不可能做到,或他們拒絕合作,最終則要到高度設防的醫院無限期地受到限制。2018 年,有 1,300 人被判入 TBS,治療與其犯罪有關的心理情況,平均住院時間為兩年,再由法官評估是否延長治療時間。

30 歲的 Bas de Vries(化名)因過去的創傷經歷,令精神分裂症發作,犯下暴力罪行,而要由阿姆斯特丹的心理健康診所 Inforsa 助他重過生活。「在 TBS 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自己努力重新融入社會。」他從診所回家後坦言:「我走的路非常艱難。我為所發生的事情感到羞恥,所以不會怎麼談及。到某個階段,我開始向他人道出此事,現在我可以踏實做人。」如今,他搬回家鄉,有一份有薪工作,更獲得私人教練資格。他認為:「嚴厲的判刑不是金科玉律。這取決於人,有些人需要,而其他人則不需要。」

法證心理學家及外展工作人員 Hommo Folkerts 說:「我們致力於兩個目標:第一是預防罪犯再一次犯罪,然後針對精神疾病及隨之而來的社會問題。我們不僅治療患有抑鬱症的人;受精神疾病影響、自閉症、嚴重學習障礙的人,多伴有嚴重人格障礙、成癮、經濟困難、未有與家人保持良好關係,而且常常有精神創傷。」他強調:「沒有人會認同他們犯下的罪行及暴力,但他們背後有一個非常可悲的世界。如果要修復這些問題,需要很長的時間。」

Inforsa 的精神科醫生兼主任 Melina Rakic 指,TBS 的個案總是複雜,因為心理疾病,還有他們的成長背景。「他們傷害了自己及他人,但這些人成長過程也經常帶有人格障礙或精神病,像母親是癮君子、父親失縱、沒有錢、沒有食物,也沒有冬衣…… 或是沒有人會跟他們說『外面很冷,要帶上你的外套』。如果人在小時候沒有這些東西,就難以學會如何建立深厚感情。」

Rakic 續指:「社會大眾或荷蘭民眾經常發出呼籲,需要懲罰他們甚或加重罰則,但我們知道對這些人來說,懲罰無補於事。他們最終入獄,放監出來,數月後又犯下另一些罪行。」De Vries 的 TBS 臨床心理學家 Miriam van Driel 認為,最人道的做法才是最合乎邏輯:「你待人的方式,放之於監獄中,會大大地影響他們重返社會的方式。如果對待他們像狗一樣,他們的行為就會像狗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