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膊 —— 最懦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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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送中」示威中,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開槍是由現場指揮官決定。 圖片來源:路透社

在「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一連串爭議中,政府高官先是不去正視有關事件,到民憤開始影響管治威信,才致歉,但仍不願負上責任,用盡方法「卸膊」。在英國廣播公司(BBC)專文中,專家指出當人面對不利自己的情況,選擇逃避責任並怪責他人,或諉過於其他事,是一種懦弱行為。

生活及領導能力教練 Angela Negro 說:「在某些階段中,我們總想免除個人責任,特別如果(負上責任)會令我們有失面子、喜好、立場,或招致某人憤怒。孩子們常常這樣做,『不是我,而是她,是她令我這樣做的。』」Negro 分析中的關鍵詞是「失敗」,當我們犯錯時,會面臨絕交、遭拒絕或暴露自己的弱點,亦擔心因此被指責。

事實上,人一直被灌輸要正確,而有些人更是捍衛個人「正確」的戰術高手。在任何會指向錯誤的情況下,涉事者都會堅信這些事情絕對不是他的錯,這首先不是他的責任。

在巴塞隆拿 IESE 商學院講授管理組織人事的教授 John Almandoz 指出,諉過他人的現象,在公司文化及表現上「非常普遍」及「相當具有破壞性」。他直指承認失敗相當重要,是進步的一種方式。像創新科技專家,他們甚至接受失敗是產品開發過程的一部分,因為有些東西,必需從錯誤中才能學習。

Negro 說:「有能力及樂觀的領導者,堅定維持他們的價值觀,犯錯時會謙卑及有勇氣承認,而不是責怪他人,並會尋找補救方法,或從他們的失敗中汲取教訓。」

西班牙納華拉大學(University of Navarra)教育與心理學院發展主任 Marie-Anne Reynell 亦對承認錯誤有深切感悟。9 年前她在另一所歐洲大學工作期間,主管犯下錯誤,卻把責任歸咎於她身上,即使 Reynell 早在事前已提醒主管注意有關問題。她憶述:「正如我所料,我們所做的事情是錯誤的,當審查員來到部門時,我的上級理應要在場,但她當天沒有出現,要我對這個錯誤負責。她推說我是初學者及新人,而這是我犯的錯。」

雖然不是 Reynell 犯的錯,但她仍在審計員面前承擔了這個錯誤,並盡可能為項目辯護。「我永遠不會忘記。」由於她對計算錯誤負責,審查員一直很寬容。幾個月後,她的主管被調到另一個部門並降職,而 Reynell 則獲得晉升。

自此,她發誓要謹記:「如果你承擔責任,你的團隊也會這樣做,團隊必須信任你。」一個人是團體的一部分,承擔責任意味著作出符合組織利益的行為,而不是只為自保,而犧牲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