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的臨床醫學定義時有改變。最新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V)將戀童稱作「戀童障礙」。戀童基本是指某成年人對於在前青春期或青春期的兒童,具強烈和反覆的性衝動和幻想,對象年齡至少小於他們 5 歲。一般對戀童的認識是,符合「戀童」定義的男性遠比女性要多。
戀童癖統計數據貧乏
Sarah Goode 博士自 2004 年從事戀童研究。她希望得知,為甚麼有人會對兒童產生性方面的興趣,戀童者又如何面對「戀童」這標籤。據其多年的研究經驗,她指出一些並無發表在文獻,但當仔細思想又相當符合常識的「驚奇」發現。
首先,是有許多「自我發現」的戀童者活在社區之中,但不為官方機構所知。人們都是「道德行動者」,當中包括戀童者,他們會作「決定」,有些決定是破壞性的;有些人則安守法律,不論是因為擔心制裁,還是明白到會為兒童帶來傷害。另一項「驚奇發現」是,現時仍無從掌握有多少戀童者,不會在行為上表現其對兒童的性興趣,因為對於戀童者的整體數量,仍不確定。
同時,由於未有關於戀童的全面統計數據,故難以指出具體的人口比例。統計數據貧乏,或是出於一種鴕鳥心態。Goode 解釋:「許多慈善機構不願意涉足這方面的研究,因為他們覺得,如發掘更有關戀童的認識,某方面來說是容忍戀童癖。」
但她指出,根據一些小型的研究,在某些地區每 50 至 100 名男士之中,便有一名為戀童者;而 20% 的男士在某情況下會對 13 歲以下的兒童有性衝動。但 Goode 強調,這些數字只能聊作參考,它們的統計規模未夠嚴謹。
多樣的戀童者
戀童者可對只有幾歲到青春期的兒童產生性興趣,他們亦可能同時對成人感性興趣。據 Gene Abel 與 Nora Harlow 於 2001 年發表的一項調查顯示,在 2,429 名男性戀童者中,只有 7% 完全對成人沒有性興趣。
此外,戀童對象或可是女孩或男孩,或同時是男女都感興趣。對男童感興趣的男戀童者,不一定也對成人男士感興趣。
兒童性侵犯者不等於有戀童癖
性侵犯兒童的案件,偶而出現在媒體報道中,但有紀錄的數量遠超這些報道。例如,2017 年香港涉及 0 至 11 歲兒童的性侵犯個案有 81 宗。在英格蘭與威爾斯 2018 年警方記錄罪行中,對 13 歲以下兒童性侵犯的案件,男童和女童分別為 3,851 及 10,014 宗。其他統計指出,在性虐待兒童個案中,逾 9 成由兒童認識的人進行,約 3 成的兒童是由家人施予虐待。
惟須注意,並非所有兒童性侵犯者均是戀童者。綜合數項研究數據,2010 年的一項研究表示,只有 25% 至 50% 的兒童性侵犯者有戀童癖。
非侵犯性戀童者
同理,不是所有戀童者均會性侵犯兒童。戀童者可分為「侵犯性」和「非侵犯性」。意大利精神科醫生 Cosimo Schinaia 具多年治療戀童的經驗。他認為,研究戀童的重點並不在於分辨「侵犯性」和「非侵犯性」的戀童者,而是了解背後的病理學,從而「治療」他們,即使他們未曾侵犯兒童。
Schinaia 提出幾項概括觀察,如一般而言,非侵犯性戀童者多為牧師、教師和運動教練。他們屬於與兒童工作的範疇,常見的是懷有當「完美父母」的想法,以彌補他們自己父母的過失。非侵犯性戀童者視兒童需要愛和保護,「這有時稱作『浪漫戀童癖』」。
性虐待造成戀童癖者?
戀童癖的成因並無單一答案,Schinaia 說:「這固然有社會和家族的原因,但也有假說涉及生理的解釋。」據統計,自我報告童年受虐經歷與成為施虐者有正面關係,但這些自我報告的受虐經歷或遭誇大或虛構。例如一項 2001 年的研究就發現,在測謊測試之前,61% 的成年罪犯聲稱曾經在兒時遭受過性虐待,在測謊測試後的則為 30%。
2016 年一項追蹤研究則發現,在 38,000 多名男性中,只有 4% 的性犯罪者具確實的被虐待經歷。新英格蘭大學法醫犯罪學高級講師 Xanthe Mallett 因此提出,「性虐待經歷造成戀童癖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錯誤,只有一小部分受害者將成為罪犯。
破除戀童癖標籤
戀童癖經常與性罪行連繫起來,在西方國家也不例外。Schinaia 說:「例如在美國,非侵犯性戀童者被視作不存在。」希望尋求輔導和治療的非侵犯性戀童者,或因害怕被標籤成「潛在兒童侵犯者」,從而放棄尋求輔導。結果是,大多數人只會在發生了侵犯事件後才會求醫。
Goode 亦提出,初發現有戀童傾向的年輕人,不應視自己為怪物,他們並不孤單,在英國社區上存在有效的支援。「成人對兒童的性接觸,包括觀看兒童色情圖像,是有害及非法的。」「你們並不應對自己的感覺負責,但需為你們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