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 劇集對白名言:「做人最緊要就係開心。」人人都想要快樂,但人人期求的快樂是一樣的嗎?諾貝爾獎得主 Daniel Kahneman 就區別快樂有兩種,一種是「在生活中的快樂」,即一時一刻的當下幸福經歷;另一種為「對自己的生活感到快樂」,即快樂的時光能得以記住,日後能夠回味。這兩種快樂,你在尋求哪一種?
也許你會感困惑,這兩種快樂真的有分別嗎?有些情況,同一個經歷,均能夠帶給你這兩種快樂,例如在聖誕節中與情人愉快晉餐,當下很快樂,事後想起亦能回味。但亦有情況兩者並不同時擁有。例如明明下星期你有一個很重要的考試要預備,但在週末卻花了很多時間看電視劇,看電視的一刻,你固然感到高興,但那段時間或許並不難忘,事後更會有一種內疚感。相反可能你通宵達旦來準備一份工作報告,過程痛苦,但如果報告得到上司讚賞,事後回想到此經歷或仍會感到滿足。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商學院副教授 Cassie Holmes 與哈佛商學院 Michael Norton 較早前發表在「正向心理學期刊(the Journal of Positive Psychology)」的研究,調查了超過 3 千名受訪者,探究他們在「經歷快樂」與「記憶快樂」之間的偏好。對於西方人來說,快樂不是固定的,他們對於不久後的時間,與一生之中所希望得到的快樂並不相同。
西方人的快樂不是固定
其中一項研究訪問了 1,145 名美國人,受訪者要回答「經歷快樂」(在某個時刻體驗到的快樂)和「記憶快樂」(之後你會反思並感到快樂)之間,在不同的時間長短的前題下選擇,例如在來年或一生之中;或是更短的時間,如明日或下一小時。在選擇一生之中(79%)或明年(65%)時,大多數受訪者選擇經歷快樂而不是記憶快樂。相比之下,在下一個小時(49%)或一天(48%)的前題時,選擇經歷快樂和記憶快樂的人不相伯仲。這種結果分佈並不受個人總體幸福感、年齡、家庭收入、婚姻狀況或父母身份的影響。
受訪者需解釋選擇的原因。研究發現,那些喜歡「經歷快樂」的人,大多表達一種「活在當下」的信念:因為未來是不確定的,生命短暫,人應該抓住當前時刻。另一方面,參與者對於選擇「記憶快樂」的解釋,包括渴望更持久的幸福,懷舊回憶,以及希望以此得到成功的動力,令自己更有生產力及能引以為傲。
當人被要求考慮更長的整體生命時,他們會變得更哲學性,指出希望在當下體驗到更多的快樂。但是當他們想到第二日或者一小時之後的時間,反而較為願意接受那種勤奮工作、先苦後甜的倫理。
東方人傾向喜好「經歷快樂」
這項研究還測試到東西國家之間的文化差異。他們在英格蘭和荷蘭找了約 400 名受訪者,作為西方國家代表;另外在中國和日本中找到約 400 人,作為東方國家代表,看看他們如何選擇。
結果顯示,大多數歐洲人(65%)像美國人一樣,在一生之中,選擇了「經歷快樂」而不是「記憶快樂」;但是當選擇下一個小時的時候,那種近似「清教徒」的工作道德則變得更加強烈,多數人(62%)選擇「記憶快樂」而不是「經歷快樂」。
相比之下,東方人最喜歡的「快樂」在不同時間都相對一致,無論是一生之中(81%)還是下一個小時(84%),大多數東方人都選擇「經歷快樂」而不是「記憶快樂」。為何他們如此一致?Holmes 相信,由於東方文化中長遠的宗教歷史,都在教導用心感受和欣賞每一個時刻,中國和日本的受訪者因而較偏好「經歷幸福」。
最大化兩種快樂:品嚐它們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最大化這兩種幸福?Kahneman 提出的「頂峰 – 結束理論」認為,我們對享樂經歷的最大記憶在於它們的高(或低)點以及它們如何結束。在這段極限範圍內,我們對享樂經歷的持續時間並不關心。
心理學者 Christopher Peterson 由此提出,我們可以把生命細分成不同單元,在每個單元之中都有高潮和亮點,及美滿的結束。換句話說,我們需要以快樂的時刻分割人生,從而在日後「品嚐」。「我們愈是細細品味它們,它們在我們記憶中的瞬間和事後產生的快樂就愈多。」
正向心理學 Fred Bryant 和 Joe Veroff 闡述了五種品嚐方法:
- 與他人分享經驗及其結果 —— 迄今為止最廣為人知和重要的技巧
- 建立記憶 —— 以精神影像或實物紀念品的形式建立
- 自我祝賀 —— 不需為此感到羞恥
- 提高感知 —— 好東西如果不一次過享受,也許我們能更好地細味它們。
- 全神貫注 —— 活在當下,不要考慮接下來需要做甚麼或不要做甚麼
「做人最緊要就係開心」,還要學會掌握快樂,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