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ria Chung:記者的「免費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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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路透社

「你們記者已經吃免費餐了,為甚麼不付貼士?」
這位公關的話叫我呆了一秒。
「這不是免費,我在工作呢。」

我將這段話放上 Facebook,一眾媒體友人都衝出來抱不平,

「你也有免費曝光率呀,那又不給我貼士?」
「我跟你一樣也是在工作,世上沒有免費午餐。」
「你是主人家主持晚宴,還好意思叫客人給貼士?」
「服務好就給貼士,與那餐飯免費與否無關。」

我沒有怪責那位公關,畢竟他是外國人,而且看起來一臉困惑,我覺得他完全是不了解我們這個行業才有這種說法,當時我們在討論美國的貼士制度,說到在香港參加媒體的晚宴或者試食活動,他就驚訝為甚麼我們不給貼士,「員工也要吃飯啊」。同行的記者說如果侍應好,她會請他喝一杯。我聽到他這樣說,就知道,他根本不了解整件事的運作,不過最搞笑是,他畢竟是行內的公關,何解和一般公眾的想法一樣呢?

我在這裡一次過解釋一下所謂的「免費」餐。

記者經常與不同的單位有所謂的聚餐,這是一種業界的交流,主人家付費,記者出席,只是交換情報、互利互惠的活動。

飲食記者,經常都出席飯局、試食,與政治記者出席立法會飯局、財經記者和青姐吃飯一樣,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觀察和取材,趁機問大廚、公關,最近有宣傳嗎?有有趣的食材、菜式嗎?這些情報,並非坐在辦公室內,等待收取新聞稿能夠發掘出來的。當然,發掘材料,飲食記者有很多方法,以往我在柴灣工作,家住元朗,每次上班,我就找一個地鐵站下車,周圍走走看看,有沒有新餐廳或者有趣的事情,那個是發生在 Instagram 未有很流行的時代,那時找材料,不能只做鍵盤戰士,要跟不同人交流。既然吃飯是工作的一部分,很多記者對飯局 —— 就是工作,都避得就避,一來是往往要跟公關、其他記者、主辦單位吃飯,是應酬,不一定是享受,就算是米芝蓮餐廳,跟陌生人吃 4 小時,整晩也要找話說,也吃得不甚了了。

二來是「免費」這個概念,不太正確,餐廳/主辦單位請吃飯,不是朋友示好、生日吃飯,而是有事相求,或者互相幫忙,才會同桌吃飯,因此我所認識的記者,不用工作時,也寧願吃個雲吞麵,快快吃完繼續做,而且盡量不去應酬飯局,以免得到誰的人情還不了。

飲食記者吃餐飯,旅遊記者得到的是一趟旅程,但這是出差,不是歎世界,你試過去旅行,6 點起身,7 點出發,走了 10 個景點,拍了 1,000 張相,回到酒店還要繼續寫稿、執相、安排明天和下個旅程嗎?每項工作都是有付出的,未做過别人的崗位,切勿隨便抹煞別人的努力,沒有甚麼不勞而獲的。如果你覺得記者「免費」吃飯、旅遊,很過癮,不妨來試試,看看怎樣低薪、超時、高壓,説到底也是打工仔,不過記者們大部分都享受自己的工作,寓工作於娛樂,對於這份工作,我希望所有人,包括記者,也尊重它,就如尊重清道夫和醫生一樣。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Gloria Chung(鍾詠嫻),飲食及旅遊記者、博客、食物造型師,對世界飲食文化充滿好奇,深信吃不止是兩秒的口腹之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