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能阻嚇強姦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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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 4 月,印度人走上街頭,要求對強姦並殺害 8 歲女童的 8 名男子判處死刑。 圖片來源:路透社。

印度的強姦新聞及個案屢見不鮮,據印度官方犯罪數字顯示,2012 年記錄在案的強姦兒童案件數為 8,541 宗,2016 年更增加至 19,765 宗。印度下議院在週一通過新法例,宣佈強姦 12 歲以下女童者,最低刑期為 20 年,最高可判處死刑。

是次「保護兒童免受性罪行法(POCSO)」修正案,由婦女及兒童發展部長 Maneka Gandhi 提出,部長相信修正案能阻止對兒童的性犯罪。對不少人來說,新法能給予強姦犯最嚴厲的懲罰,自然受到歡迎。不過,死刑能否減少犯罪,曾在不少國家決定死刑存廢時掀起爭議,若以印度的鄰國作例,則似乎不能支持這一論點。

巴基斯坦、孟加拉及阿富汗對強姦的最高刑罰均為判處死刑。是以不少印度人認為,這些國家對強姦「零容忍」,其國內強姦事件亦較少。然而,來自巴基斯坦的人權律師 Zainab Malik 向英國廣播公司記者表示:「儘管根據法律,強姦犯被視為等同於恐怖分子,但不代表情況有改變。巴基斯坦的強姦、輪姦案件正逐漸增加,但定罪率卻仍非常低」,「這是出於警察對婦女的偏見,甚至登記輪姦案件時顯得為難,因為這意味著將有一群男人被判死刑。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通常只會針對指控一名男子。」

很多時候,巴基斯坦警察更傾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勸喻甚至威脅受害人撤回控訴,好在「定罪率低」的基礎上釋放被告。類似的事情亦在孟加拉上演。早在 1995 年,議會就「婦孺壓迫(特別條款)法」立例,訂明強姦任何婦女或兒童,應處以終身監禁或死刑。然而,竣法之下,卻使許多被告因「證據不足」而被判無罪,因為法例沒有稍輕的刑罰。孟加拉反對黨的國會議員,早前便指出強姦犯如何「免除刑責」:「初審法院宣判死判,便上訴至高等法院、最高法院討論法律爭議。最後,還有總統的特赦。」

在印度,死刑本身甚至會為受害者造成負擔。任教於印度德里國立法律大學的 Anup Surendranath 博士,從事死刑研究,他指:「瞞報(Under-reporting)是一個問題,因為多數犯罪者及受害者均互相認識,而當中有太多因素,導致受害人及其父母選擇不報案。」他進一步指出,死刑的懲處更可能加重受害者的負擔,因為指控他們,意味把認識的人推上刑台。

圖片來源:路透社。

印度的社會文化下,尤其對農村地區的受害者來說,被強姦的恥辱感甚巨,使得法律的力量即使強大,亦不足以鼓勵受害者挺身而出。「在我們的社會中,討論兒童性虐待是一項禁忌,沉默的文化貫穿每戶人家。相關機構應該認真看待這個問題。」對受辱的人來說,挺身舉報需要莫大勇氣,但正如其鄰國的類似情況:警員不信任、在紀錄過程中百般阻撓,以致受者人最終保持沉默,同時形成「咎由自取」的責怪文化。故此,在警察不願受理,或迫使受害者達成妥協下,印度的強姦案數字,比官方數字應要更多

2012 年輪姦並殺害女大學生的事件發生後,印度社會開始關注警方對此類罪行的處理手法。2013 年,有紀錄的強姦案件,增加超過 35%。而是次的法案,除刑罰部分,亦針對處理及審理的問題作變革,如指明應由女警記錄個案、由女法官審理案件,以及加強審理程序。然而,除非警察、司法人員、官員及社會的態度有所轉變,否則被強姦的人仍是不被信任的一方。國會議員 Asaduddin Owaisi 在審議時便發言指出:「法律不能阻止人強姦兒童,改變男性的心態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