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除「有車有樓」等身外之物,高大、威猛、英俊是不少女士對另一半的外在要求。身形瘦削可以做 gym 操肌,其貌不揚可以整容,但若然生得太矮,則往往難以後天補救,被高過自己的女性判「死刑」。科學研究亦曾證實,女性往往更喜歡長得比自己高的男士。澳洲心理學家
另一項研究曾指出,最令女性滿意的身高差,是男方比女方高 21 厘米;而女方則只要比男方矮 8 厘米,便已是男士心中最理想的伴侶。可見女性整體喜好長得高的男性,且更認同較大的身高差距。
生物學上的傾向,規範並強化了一直以來男人應該比其女伴更高的觀念。女性選擇高個子的男性,意味其傾向尋找更具主導地位的男性。雖然動物界亦有其他相反的例子;從「兩性異形(Sexual dimorphism)」的生物現象來看,不少蜘蛛品種中,均見明顯的差異 —— 雌性較雄性長得更為「雄偉」,嬌小的「蜘蛛男」則為體型上的弱方。但包括人類在內的哺乳動物中,「兩性異形」的現象則多以雄性的外形佔優呈現。人類的靈長類近親黑猩猩、猩猩亦如是 —— 雄性更高大、強壯,且有更大更尖的犬齒。Alba 參考研究人與猿行為的書籍,指出上述的特徵,不單於男性之間的競爭有利,也使他們在身體及性方面比異性更有優勢。
女性除以男性的高度判斷其是否擁有主導優勢外,體力及面部特徵亦為指標。因有能力的領導者,可為自己的伴侶及孩子提供充足保護,保障食物及其他資源的供給。故從演化角度來說,男性擁有的條件,使女性出於適應性(Adaptation),選擇更強壯高大的男性,換取安全保證。多倫多大學的心理學教授 Jordan Peterson 甚至認為,女性討厭沒有「殺傷力」的男性。
然而,Alba 提出,上述的偏好對女性有一定隱憂。這樣的男性,雖有能力保護伴侶不受他人傷害,但「能力」的另一面便是「侵略性」;代表他們有可能把侵略行為轉移至伴侶身上。故男性的高大威猛,對女性而言或是一柄雙刃劍。據澳洲的兇殺統計數字,伴侶間的兇殺案中,受害者多為女性。
另外,假如有關女性選擇的說法成立,仿佛意味性別歧視自然存在。因為女性的擇偶條件顯示:她們願意被支配。Alba 認為,物競天擇本身沒有特定目的,不過是基於身心特徵,選擇具優勢的方式,以助生物繁衍。亦即這些生物學上的擇偶條件,有時並非人有意識的決定。只是我們的大腦一如其他進化至今的物種,作出有利物種延續的選擇。因此,女性的擇偶條件,並不意味她們真的渴望被支配。
雖然生物學上產生的偏好,大部分均不在人們有意識的控制範圍內,但並不表示這我們的行為因而受控,或就此失去其他選擇。相反,人們有能力與這種非理性的選擇抗衡,作出真正選合自己的選擇。當意識到「高大威猛」、「最萌身高差」等擇偶文化,只是生物學下的產物,便能思考是否應該改變這種生物學影響文化,文化鞏固生物學現象的情況。屆時,也許原本吸引的物事,原來並不那麼誘人,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