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 直捲香港。香港首當其衝的行業,毫不奇怪地就是宗教界。
基督教會團體的數十名男女教眾紛紛舉報,遭到牧師神父 MeToo 式性侵犯,甚至有以「主」之名強姦。
MeToo 在美國荷里活引起爭議,是因為電影這個行業本身就是名利虛榮的創作產業。自從人類有戲劇以來,監製編導恃創作才華的大權,輕薄男女演員,雖然很不公平,唯森林定律,一個想成名,一個想滿足私慾,古已有之。
但宗教界不同。在宗教界掀起 MeToo,有正當的三大理由:
第一,西方耶教史由公元 500 年到 16 世紀,經歷了一千年的黑暗時代。天主教梵蒂岡壟斷權力,壓制思想自由,曾焚燒天文學家布魯諾,連哥白尼和伽利略也幾乎遭殃。
16 世紀後宗教改革,漸無壓迫思想。但歷史上有神父牧師借宗教極權,壓制人性,戀童早有前科。
其次,戲劇和電影屬於藝術創作,相對於宗教的建制,藝術創作人由達文西、差利卓別靈到艾未未,本身天生必是顛覆統治階級的反對派。
世界上可以有一千個牧師神父,但只有一個馬友友,一個史提芬史匹堡,一個莎士比亞。藝術創作界屬於受保護行業,人類不會介意畢加索曾經 MeToo 侵犯過女模特兒、也會原諒差利以性騷擾開始,女演員妻子愈娶愈年輕。莎士比亞隨劇團全國周遊,有沒有性騷擾過小鮮肉的男演員?因為在莎劇時代,年輕貌美的女主角,女性根本無權登台,只能由俊俏的小男生反串。莎士比亞在十四行詩中,早已流露出其雙性戀傾向,有理由相信此人操有劇團財政和劇本選角的生殺大權,莎士比亞極可能是 MeToo 的慣犯?
唯以上人等,因為是演藝人,或應擁有 MeToo 的專業執照。比起他們有可能為人類留下的經典作品,容許其略略濫權。加上投身這一行的女性,完全知道何謂潛規則的交換。演藝界復應該得到免予 MeToo 追究的特殊執照,可以議論。
但是宗教界不同。宗教有黑暗時代的歷史,神父和牧師不是創作人,他們不需要絕世才華,只需要面對上帝的忠誠,他們解釋新舊約聖經,不要添油加醋的創意,也不必爆肚,而只需要是一具人肉錄音機。
第三,最重要的一點,是婦女成為教徒,並不如一個女中學生畢業後投身娛樂事業,希望名成利就,躍登銀幕做瑪利蓮夢露之類的大明星。
婦女信教,動機本來可能很不愉快,不是發生情變就是有闊太太死了老公,精神上需要慰籍,在香港,信奉主上之後還有大量財產可以捐獻教會。基督教會的女教友信耶穌,動機比女性進入娛樂圈更為純樸一百倍。她們以為做耶穌的羔羊可以得到精神上的引領,唯若萬一那個牧羊人是色狼,祭壇原來是一張雙人床,羔羊就變成砧板上的鮮肉。
最重要的是,在荷里活任何的娛樂圈都是大染缸,所謂「戲子無義」,受害女性的一方,供詞未必可信,特別是沒有證人。但教會的婦女平時在教堂面對上帝,其本性一片純良,撒謊的可能性,有上帝平時監督,應該是最接近零。
因此教會的 MeToo 應予徹底審查。何況我們香港人從小都見過許多向女信徒佈道的牧師,在禱告的時候,面部露出很奇怪的微笑。而這些牧師,後來除了宣傳新約聖經,還有許多個近 20 年來加入了新的內容,叫女信眾除了愛耶穌,還要愛一個無神論兼專門拆毀教堂的強國。
教會若有撒旦的滲透,少數牧師犯有 MeToo 罪行,在一個亂世,一點也不奇怪。羔羊若跟錯狼,要及時覺醒,回到上帝的身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