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的故事:櫻桃貴,櫻花悲,櫻樹沒有說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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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樹是北半球常見植物,北美洲、歐洲、亞洲也有。櫻的果實,現代人叫櫻桃,港人俗稱「車厘子(cherry)」,在古代又稱含桃,名中雖有「桃」字,但與桃是不同的植物品種。

櫻桃在古時候是貴果,「禮記.月令」記載仲夏(夏曆五月)的祭祀規矩時說:在祭祀宗廟時,要進獻含桃。有註者稱,整篇月令中,就只有仲夏這一段有提及進獻的果名,為何含桃異於其他生果?估計是因為櫻樹早結果,在春末夏初已經有收成了,所以在仲夏祭祀時,含桃就顯得特別可貴,故古人不得不為之一記。

清代「植物名實圖考」載有櫻桃與山櫻桃的外貌,可見各櫻樹果實的大小差距。

貴果味美,歷代從無半減貴氣,究竟櫻桃在古時有多受人喜愛呢?白居易詩「吳櫻桃」有說,櫻樹一結果,飛鳥與人就即湧來爭食,鳥要偷飛,人爭櫻桃時也踩爛跌在地上的櫻桃,詩云:「鳥偷飛處銜將火,人摘爭時蹋破珠。可惜風吹兼雨打,明朝後日即應無」。曾有人設櫻桃宴,買十幾棵櫻樹到宴會之處,人人手執一盎櫻桃,與各進士一邊食櫻桃一邊談笑。據聞曾有富家公子因為吃櫻桃食上癮,「每日啖一、二升」,居然中毒而死。

據「本草綱目」載,以前櫻桃分 4 種,有朱櫻、紫櫻、蠟櫻、櫻珠。櫻珠是小果,味道不及朱紫蠟三種大果香甜。櫻樹品種繁多,不是所有櫻樹的果實也好吃,有些櫻桃例如山櫻桃,則因味道酸澀而「不堪入口」,人只宜觀賞,但有鳥類以此為食。

而在日本,櫻令人珍愛之處,則在於其花而不在果實,因大多品種的果實也是小果,味極酸,難以入口。櫻樹在春天開花,故櫻花是春季的象徵物。傳說在古時伊予國(Iyo),有一位軍人,自小就住在某棵櫻樹旁,幼時常在樹下嬉戲賞花,到年老退役回來後,每逢春季也坐在此樹下賞花,因妻兒不幸早逝,此櫻樹在這位軍人心目中,就如家人一樣。某日此櫻樹枯死,這位軍人竟亦在枯樹下切腹自盡,臨死前向枯樹說,求櫻樹再開一次花,願為花而死。以後,每逢這位軍人的忌日,櫻樹不論暖寒,都必然開花。

在美國坊間也有傳說與櫻樹相關,估計多數人也耳熟能詳了。話說總統華盛頓年輕時,砍掉某棵櫻樹,有人問是誰砍樹的,華盛頓坦白自認。不過,有謂此傳說,其實是華盛頓的傳記作者杜撰,初版沒有記述,在第 5 次出版才增寫。

八重櫻結出的果實。 圖片來源:あおもりくま/Wikimedia Commons
日本的栽培品種,八重櫻「關山(カンザン)」。 圖片來源:Arashiyama/Wikimedia Commons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