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美國早在 1956 年開始研究。11 年之後,寇比力克拍出「2001 太空漫遊」,第一次在銀幕上呈現人類發明的電腦,反過來在太空控制人類的悲劇。
荷里活許多電影編劇,定期與白宮名下最頂尖的科技發明家見面,接受匯報美國秘密從事的科技發明最新的進展。當然不是細節,而是一兩個意念。
譬如,若世上發明了一種眼鏡,戴上可以同時見一個電腦熒幕,看見四周隱蔽的事物;又或者有人發明了一件隱形衣。又或者有一種技術,可以令人進入一個睡夢中的人的夢境,偷取他的潛意識資料。
這一切,不純是編劇天馬行空的想像,而是在發明成功之後,為了 30 年後民用推向民間,先向編劇匯報,令電影工業以創意先賺錢,然後為商界帶來另一種生機。
互聯網不就是美國國防部首先發明、準備用來對付蘇聯的嗎?但蘇聯提早解體,互聯網則轉為民用科技工業。所謂人工智能 AI,十多年前史匹堡也拍過電影。當時全人類以為一百年後才會普及,其實現在已經有了。
為何尚未全面推出?因為在美國,科技如何進步,需有人文的考慮,就是如何確保 AI 在市場化的時候不帶來巨大的威脅。
也就是說,如互聯網一樣,美國必須確保其得到廣泛使用之前,不會引起破壞,特別是對美國的安全。
以前,一向以為機械人就是 AI。唯人工智能不需要任何載體,可以在虛擬的網絡中合成。正因如此,人工智能像一隻老虎,人類比老虎小,但人類比老虎聰敏,可以最終能將老虎關在籠子裡,令人類沒有被老虎大規模殲滅。
人工智能在最後的階段:首先,AI 的能力必須可以預測(Predictable),然後是必須可以控制(Controllable)。
但 AI 又與從前的工業發明不同:汽車內燃機加剎掣,令汽車的安危人為之下可預知、可控制。飛機起降,除了電腦自動支配,機師在機艙裡,也有一套人手操作、以便電腦失靈後緊急降落的槓桿工具。
然而 AI 一旦發明出來,成為哲學上的一個 Paradox:如果 AI 能為人所控制,就不再是 AI。此一邏輯的死角,有如問:上帝可不可以創造一塊他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又或追問:上帝如果是萬能,為何會坐視容許地球上出現屠殺猶太人的浩劫?AI 的悖論(Paradox)最終回到神學,也是人性的悖論。
五百年來,神學和科學之間只有這一片曖昧地帶,用人的智慧無法突破和明白。今日的 AI,最終處,不是科學而是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