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交稅時節。常聽人說,以稅率來計,香港還算有一條活路,如果像歐美那麼重稅可不要了命?因而想起歷史課本總是說中國歷來王朝腐朽滅亡,必定離不開苛捐雜稅這一條,然後新王朝來了,立即減免稅務,給百姓休養生息云云。
為甚麼富蘭克林說「唯死亡和交稅無可避免」?其實這句話並不放諸四海皆準。因為中國古代王權的統治,精英是不交稅的,欠了稅也不一定還得上,並非不可避免,交稅並不是全民的事,收稅當然也不是全民皆享。
西方的高稅制絕非近年大行福利主義才有的事,而這種高稅,和中國專制王朝時代一對比 —— 譬如光榮革命的時候,英國的年稅收額就已經超過中國,但人口只是中國的數十分之一,官員 2 萬人左右,和康熙皇帝的宮廷相若,可見英國的稅率比中國高得多,何以英國人也沒有揭竿而起,總不見得是英國軍隊鎮壓起來更有力吧?
根據這種統計數字,也有人得出結論說那時的中國人比英國人自由得多 —— 想來這種人是把戴卓爾夫人和列根總統的「小政府」之說套到中國王權社會了。
這當然是張冠李戴,錯得不輕。
的確,中國明清兩朝都輕稅,因為全國賦稅基本由江南最富裕的蘇州府和松江府(也就是今天的上海)負擔,其他各地稅收不過 10%,窮省不及 5%,小縣不到 1%,這大概就是朱元璋沾沾自喜「藏富於民」的根據,而毛澤東也曾經因此讚揚明朝,說「中國封建社會內部商品經濟發展」已經孕育了資本主義萌芽。
事實是並沒有,稅收雖然低,經濟增長也低:明朝永樂之後稅收維持在 2,700 萬石,可能合銀 2,500 萬兩,稅率大概是 3.16%,清朝太平天國作亂前全國土地稅銀 3,000 萬兩,四百年間沒有太大變化;而 16 世紀中國有當鋪 2 萬家,19 世紀只有 7,000 家左右,即使不是大規模金融萎縮,也證明民間沒甚麼錢可用。
雖然低稅,但沒有免稅線,又沒有累進計稅制,不管窮人富戶都交一樣的稅率:只有兩三畝土地的小戶,和幾百畝幾萬畝地的大戶都無區分。農民賺錢非常緩慢,本來就收入微薄,望天打卦,反而王族、士大夫可以免稅,而徵稅又是一個十分高難度的技術工作:避稅的方法太多,土地多的人可以劃出一部分低價賤賣,卻把大部分賦稅轉移給買家,同樣道理,也可以花錢去買地,但只承接賣家的一小部分稅;許多欠稅的人可以雇窮人替自己挨打,或者一直拖到政府開恩豁免。一年如果能夠徵到 80% 的稅就已經要燒香還神了。
所謂現代政府,收稅的同時要為國民提供法律的根據和相關服務;但專制帝王的政府並不提供服務,連上前線幫皇帝打仗,武器、裝備、軍服全部都要自己負責,從花木蘭到李自成都沒有分別,明朝末年打仗:「時至寒冬,士卒裸體穿甲,身無存棉」,往往因為欠餉譁變;或者馬戛爾尼來中國所見:「遍地都是驚人的貧困,像乞丐一樣破破爛爛的軍隊」,因此即使是小政府,但並不向國民負責,反而效率極其低下,而貪污腐敗也無可避免。
朱元璋(或者毛澤東)以為減少收稅就「藏富於民」,但是「民」根本沒有賺錢的機會,因為做生意最需要的是保障,保障來自於法律的信用,而不是憑個人道德,才會有人賒貸、有投資、有賠償,錢才能流通,否則人人不如把錢壓在箱底算了。現代社會是分工合作愈趨細緻複雜,需要多元的人際關係,而不是依賴血緣、熟人,這些事都需要法律的保障,政府的干預。
唯死亡和交稅無可避免?這句話反過來其實是「人人都有份」:死亡不分你我,國家屬於全民,政府為全民服務,義務和責任也都人人有份,如果真的是這樣,交稅又有甚麼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