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鄭若驊也爆出僭建醜聞 —— 說實在的,香港高官連醜聞也千篇一律,真是教人淡出鳥來。但比起她對於僭建的後知後覺、找藉口、厚臉皮更加 Appalling 的,其實是她穿的那件粉紅色長身羽絨服。
只有身在冰天雪地的北國,才構成穿羽絨服的正當理由,此外一切穿羽絨服的行為都是犯罪。
羽絨服首當其衝的罪名是缺乏美感,雖然有 Moncler 那樣的品牌極力改良羽絨服,並且在廣告裡讓金髮的年輕男女穿越到維京神話般的冰山畫面,或者打扮成太空先鋒的模樣飛到另一個星球(估計也只能是火星)的假想場景來迷惑消費者,也只能證明,世上能把羽絨服穿得好看的人,是鳳毛麟角。
羽絨服的第二個罪名,當然是因為和香港的生活環境極其不協調。
香港冬天最冷也不會低於零度,就算 2016 年冬天最低試過只有攝氏 3 度,但足夠保暖的衣物依然有許多選擇。香港人煙稠密,街上摩肩接踵,夏天想要在人群裡穿梭都有難度,何況冬天?因為羽絨服平白造成了個人空間的突然膨脹,穿羽絨的人有沒有想過擠地鐵、搭電梯的問題,就是因為自私的你們穿了羽絨服,本來可以站 15 個人的空間,現在只能打個七折?如果冬天的時候經常造成地鐵慢駛,路面擠塞,上班遲到等經濟效益損失,別忘了,羽絨服其實難逃干係。
第三,精心設計和製造羽絨服的品牌太少,幾乎無一例外只是為了把人包成一攤臃腫的蒲團或者棉被,因此,羽絨服就是懶惰、粗糙、Hea 的 Manifesto。
第四,冬天外出旅遊(如果不是去下雪的北國),但凡看見大都會如東京、倫敦、巴黎的街頭有一個穿羽絨的人,十有八九必是香港人。只要在東京車站觀望一下,就知道此言不虛,東京人無論男女,必然首選做工精良、顏色雅致的羊毛大衣,匆匆走過,衣袂帶風,這種效果,在時裝審美上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絕對不能因為貪暖而犧牲。
鄭若驊身為資深大律師,精英中的精英,也和香港小市民一樣頭腦懶惰,品味惡劣,居然披了一件羽絨就敢下樓見人 —— 人家蘇麗珍下樓買碗雲吞麵,可也穿著高領收腰的旗袍呢。
生得醜,可說是沒辦法(雖然現在整容已經和美容一樣方便);但穿得醜,暴露的是缺乏對美的鑑賞力。小市民蝸居斗室,開窗又望不見風景,得不到美的啟發,還情有可原。堂堂大律師、律政司、公職王,尤其身為一個女人及闊太,別的事情不知恥也就罷了,穿這麼醜的羽絨你不羞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