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婚姻條例」,結婚最低法定年齡為 16 歲,若任何一方在結婚當日未滿 21 歲,必須得到父母或監護人簽署同意書,方可註冊結婚。在自由戀愛的地方,父母祝福子女能夠找到一生最愛之餘,亦會寄語他們,要認真想清楚才決定結婚。
在孟加拉,雖然法例訂明女性的最低結婚年齡為 18 歲,但童婚問題在當地僻遠的鄉村地區依然普遍,很多父母將女孩視為家庭負擔,她們往往在 13、14 歲時,就被迫輟學,由父母安排嫁給陌生男子,一生未嘗自由戀愛,更無法探索個人志趣,發展潛能。
全球,有超過 7 億名女性,在兒童階段(即 18 歲以下)便被迫結婚,而孟加拉是童婚率最高的 10 個國家之一。
有見及此,樂施會正在當地的 Austagram 社區展開「Let Her Decide and Participate」項目,支援當地婦女在多個村落成立社交互助小組,透過小組討論、社交活動,婦女獲得情感支持,建立自信及對性別暴力的認識,加強集體發聲的能力。同時,項目的合作夥伴亦為當地男性舉行講座及交流會等活動,向他們傳播性別平等、尊重女性、兒童權利等概念。此外,透過領袖培訓工作坊,培育婦女領袖,倡議當地組織向女性提供支援。作為國際扶貧發展機構,樂施會一直積極從制度及文化方面入手,從根本改變默許性別暴力和助長性別歧視的社會規範,翻轉性別潛規則。
縱然移風易俗並非朝夕之事,但透過潛移默化,性別平等的文化會建立起來的。就如 15 歲的 Ritu Akter,她在父母的支持下,在家門貼上「我 18 歲前不會結婚。」的誓言,以行動向童婚說不!維護女童該有的權利。
願有一天,世界上所有人都能夠有選擇的權利,過他/她想要過的人生。
我們呼籲
消除針對婦女和女童的暴力行為
改變默許和助長性別暴力的性別「潛規則」
在全世界範圍內,每 3 名婦女就有 1 名遭受過暴力;每 5 名女童就有 1 名遭受過性侵犯;38% 被殺死的婦女為其男性伴侶所殺。
暴力是對婦女和兒童權益最嚴重的侵犯。家庭暴力、性侵犯、性騷擾、拐賣、性別選擇墮胎等涉及肢體、精神和性的暴力持續傷害數以億計的女性,這是一個全球危機。
婦女和女童一生都要面對暴力的威脅。活著的婦女中有超過 7 億在兒童時被逼結婚;2 億婦女和女童被迫進行會危害生命的割禮;30% 的女性在親密關係中受到暴力對待。
這些基於性別的暴力成因是多重的,但歸根究底,其根源是來自性別不平等的制度和不公平的社會規範。
縱然很多針對婦女和女童暴力是違法犯罪行為,但是一些具有性別偏見和不公平的社會規範,如責怪受害者、羞辱性暴力受害人、貶低受害者尊嚴等的言論和評價,都會讓受害者不敢報警和求助。
此外,社會普遍對暴力沉默和置身事外的態度變相默許了性別暴力,並縱容了施暴者的行為。男性比女性優越、女性要服從男性的觀念意識,則助長了家庭和親密關係暴力。
因此,樂施會由去年 11 月啟動消除針對婦女和女童暴力的倡議行動,在全球多國與不同機構合作,呼籲公眾挑戰具有性別偏見和不公平的社會規範和潛規則,並齊心合力改變默許和助長性別暴力的社會規範,建立性別平等的社會制度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