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度琳: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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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今天會在尖沙咀街頭碰到前度。

已經沒見很多年,37 歲的他已經逃不過中年發福,oversized 的衣服下隱藏著圓渾的身軀,一張臉倒是沒怎樣變的,不過頭髮剪得整齊了,也梳得貼服。原來他後面還有一個挺著大肚的女人,手上還抱著一個大約 3 歲的女孩,我故意偷望,女孩也長得太像前度了吧。

想起了 10 年前跟他交往的短短一章,感覺遙遠得好像在看別人的故事。跟其他愛情故事一樣,這個結尾都是醜陋的。前度去了外國當交流生,回來後已經拖著另一個女生回大學上課。我當時覺得很驚訝,我們之間的確沒有對將來下承諾,但也決不是可以不了了之地解決一段感情吧?我不停問個究竟,但最後得到的還是一堆謊言,他還拋下一句:「不如大家試著分開 1 年,看看 1 年後我們還想不想再一起?」這是我聽過最差的分手語,再不清醒的我也知道是 False hope。

雖然被背叛,但我不得不承認心裡確實有等他回頭的念頭。「他不是這樣的人」﹑「是不是有甚麼誤會了?」,那個年紀我們還是會相信「有苦衷」是出軌和背叛的其中一個可能性,祈求走了的人會懂得回頭。當年我的女友 C 和 K 也是因為失戀而過了一段行屍走肉的日子,三人聚在一起會互相鞭策,卻永遠毫無長進。C 在失戀後還受「重慶森林」的橋段所啟發,偷偷走到前度家打掃,其實是想看新女友是否已進駐他的家;K 會穿著前度最喜歡的衣飾,有意無意地出現在前度面前,她寧願活在過氣的衣櫃裡也要堅持這一點。至於我的前度後來主動聯絡我,卻沒有意思復合,只是希望繼續做朋友 —— 那顯然是因為內疚心驅使,純粹出於贖罪心理。他愈想道歉,我便愈不講理,他也同時變得尖酸,結果兩人關係完全變質,對話之間充滿譏諷與單打。情況維持了 2、3 年,及後我決定到歐洲短住,跟他說的最後一通電話也是要怒氣收場,自此以後這個人在我的生命裡完全消失。

回想起來,從失戀中康復過來的路說不上痛苦,卻是異常漫長,有人說過忘卻一個人平均需要 300 天的時間,而我則花了比 300 天更多的時間。雖然人人都會經歷失戀,但學校卻沒有教過學生如何處理失戀情緒,似乎除了在流行歌歌詞中找安慰外,我們只好以各自修行的方法渡過情緒低谷。

讀過不少有關「如何從失戀中復原」的文章,讓傷口癒合的第一大原則就是跟前度減少甚至斷絕來往,因為分手初期很容易跌入偽復合階段,把前度從生命中完全切割是異常重要的,這可以減低更大的言語傷害及尊嚴受損。心理學研究員 Lucy Brown 以及 Helen Fisher 在 Psychology Today 提到失戀跟毒癮對身體所作出的反應是類似的,釋出的多巴胺會影響我們的大腦,因此你見到被拋棄的人會做出各種「死纏」的行為,情況竟與剛剛愛上一個人雷同,而這種「你是如此的難以忘記」心態亦變得易於理解。其實失戀帶來的傷害往往不亞於經歷一次災難性的傷害,但很多人往往忽略了健康復原的重要性,深信時間可以沖淡一切 —— 這點在某程度上是對的,但時間要怎樣過,跟誰過才是關鍵。

Huffpost 則勸勉失戀人士要把 Ex 當作你的教授,能夠愈早在你跟他/她的關係上學到些甚麼,你便愈早於「自我接受」這一課程中畢業,進入下一個階段。要達到這點,可以找一個自己熟悉的角落靜靜地坐下,把對方教會你的事都列出來,到最後向他寫一封感謝信(不要寄,只要自己留念),那怨念自然消失。聽來積極又理性,但又有多少人可以當傷害自己的人為人生教授?我相信再大方的人也難以做到。

分手很多年後的今天,我又再讀到這個「教授論」。我發現當年這個中年未發福的人教會了我很多有關電影和文學的種種,當然還親身示範了人性的虛偽,令我看見自己的脆弱和無知,失戀確實有令人一夜長大的威力。雖然事隔多年,但恕我始終未能真心說感謝。跟一個曾經最熟悉的人變陌生,心裡的感受難以形容,並非一封信能道出。但我確信當有天能夠離開你曾經眷戀的風景,勇敢踏上旅途,尋找下一個目的地,便證明你與那段過去劃上句號,從短期課程畢業。那封信要不要寫,都不再重要了。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三十過外的女性,日間工作刻板艱澀,唯有靠下班後的生活調劑。 假日愛躲在家中聽音樂看劇集,沉迷本格推理小說,喜歡大城市如倫敦和巴塞隆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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