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作家的故事,以及小說寫作的過程,一向很難搬上電影銀幕,特別是繼溫斯坦十多年前講莎士比亞情史的「寫我深情(Shakespeare in Love)」之後。
「麥田捕手」作者沙靈格(J. D. Salinger)是一個名士:我行我素,獨往獨來,一生只憑一書,卻因為寫出 20 世紀美國現代青少年的心態,切中時弊、掌握脈搏,成為美國和英語小說世界的「一書之王」。
當年他拿著書稿,到處敲門找出版商,只有一人獨具慧眼,就是最近荷里活情色醜聞又一主角奇雲史柏西飾演的這位伯樂。
後來才子成名,出版人卻晚景潦倒,電影「叛逆字傳(Rebel in the Rye)」道盡命運興衰和世態炎涼。
在隨波逐流的今日,如何憑一份堅持做人?在英語世界,寫 Fiction 的很多,寫 Novel 的愈來愈少。兩者都是「小說」,卻有甚麼分別?同樣是虛構的故事和人物,同樣峰迴路轉,最後有高潮,Fiction 讀時但求娛樂,看完之後可以忘卻;Novel 卻是作者帶著痛苦的出品,讀者看完之後會沉思。
Harry Potter 和福爾摩斯全集是 Fictions,杜斯妥也夫斯基是 Novel。金庸小說本來是 Fiction,日子久了,後來才發現是 Novel。在文字愈來愈受到排斥的今日,又有誰在乎?
年輕人每一個世代都憤怒,但至少上世紀有一部「麥田捕手」為年輕人的憤怒來註釋。這就是 Novel,這就是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