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進實驗室,我就把 3 大箱子的骨頭分別放到 3 組學員面前(每個箱子的大小約莫兩箱橙般)。學員都對這些箱子感到困惑,因為它們跟一般的銀色箱子不一樣。我後來解釋道,這些箱子來自塞浦路斯舊墳場,骨骸可能來自 1800-1974 年期間。重點是,每個箱子裡都不只一副骨頭,裡面的最少人數(Minimum number of individuals, MNI)要由他們來斷定。
要斷定人數,首先得分辨出到底眼前的是否人骨,還是動物骨頭。人類骸骨和動物骸骨最明顯的分別是骨頭的外形。研究骨頭的專家,又或是法醫人類學家,即使面對一堆碎骨或不完整的骨頭,也能夠從骨頭其中的一小部分來辨認出它是否屬於人骨。一般來說,分辨成人的 206 塊骨頭比小孩及青年的相對容易。由於嬰孩和小孩的骨骸跟成人的大小差很遠,有時候小孩子的骨頭反而有機會跟小動物的混亂。比方說,小孩子的橈骨(radius)跟雞腿骨很類似,亦會以為小孩骨末端的生長板(epiphyseal plate)為碎石等。因此,如果只熟悉成人骨頭結構的話,很容易會忽略以上這些骨頭組成的部分。
之後,大部分的生物考古學家及法醫人類學家都是按照骨頭的重複度來斷定最少人數。而在骨頭當中,我們也有選擇使用哪幾塊骨頭作為判斷最少人數的基礎,如:左邊大腿骨、頭骨等。如果骨頭是完整的話當然很簡單,但更多時候可能是大腿分成上下兩節(proximal and distal),那專家們就要判斷它們到底來自同一人,還是兩個人了。這些情況下要看的,多半是骨頭大小跟其成長情況。另外一個簡單的方法是像拼圖一樣,假如找到一節左上大腿骨,3 節左下大腿骨,要找到上下左大腿骨各自的另一半就是把 3 節下大腿骨都嘗試跟上半節接合,如果有適合的話,最少人數為 3 人。但如果不幸地沒有接合上,那就代表最少人數應該為 4 人。
過了半個小時,每組相繼舉手問箱子裡面的碎骨要如何處理。「當然,你們也是要嘗試處理啊!嘗試辨別這些碎骨源自哪一塊骨頭及來自多少人,加油!」語畢,他們臉色一沉。其實,我心知像碎骨箱子這一類,我們也只能盡力而為,碰碰運氣。但奈何的是,碎骨是法醫人類學必會觸碰的一環,所以,他們必須嘗試經歷那種拿著骨頭覺得很熟悉,但怎麼都講不出是哪一塊骨頭的感覺,又或是那種無論如何都沒法把骨頭認出來的挫敗。眼見他們陸續能把一塊塊的碎骨分類,並盡力把其放回解剖體位,確實有一種成功感!
參考資料
1. Klepinger, L. L. (2006). Fundamentals of Forensic Anthropology. New Jersey: John Wiley & Sons,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