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日益普遍,焦點已由食物轉往人類。憑藉劃時代技術 CRISPR-Cas9,理論上日後能隨意修改基因,以健康基因取替缺憾基因,杜絕一切遺傳病之餘,亦可塑造「理想」的胚胎,而事實上,「人豬合體」經已成功培植,人類改造工程要面對的僅餘道德爭議,而非技術問題。有科學家警告,假如欠缺規管,基因革命的潛能只會加深恐懼。那麼,社會應該如何監管這種從上帝奪回的權力?
美國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及醫學院研究所(National Academy of Medicine)近日發表聯合報告「人類基因編輯:科學、道德與監管」(Human Genome Editing: Science, Ethics, and Governance),提出 7 項原則,試圖為基因改造工程擘劃藍圖:
促進福祉:為有需要對象提供助益、預防傷害,包括用於治療疾病或降低患病風險,以及確保應用技術得益與風險的平衡。
公開透明:資訊必須公開互享並且易明,例如及時發佈可公開的訊息,相關公共政策亦須有效吸納公眾意見。
適當保護:唯有證據合理充分,才可向實驗對象施以基因編輯;研究須以病人安全為上,並切合一時一地的文化認知及未來願景。
責任標準:研究須符合國際專業標準,由實驗設計、模型評估、透明度到偏差值均要以業界最高規格判斷。
尊重個人:認可實驗對象尊嚴,以其意願為先。研究應奉行平等原則,尊重個人決定,防止濫用成優生學,並致力為殘疾除去污名。
公平處理:研究必須一視同仁,平均分配風險。臨床實驗的利弊須清晰公開,容許對象及社會有充分知識權衡。
國際合作:國家之間須彼此尊重文化環境,同時合作制訂監管標準及程序,科學界及監管當局亦應跨國互享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