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愛國七警中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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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路透社
圖片來源:路透社

特區政府律政司起訴「愛國七警」,白人法官將七警判入獄兩年,激起兩萬警察憤怒反抗,發動反政府、反法官、反法治的三反示威。

中國大陸發動大量炎黃子孫一起支持特區警察,官方喉舌揚言為何香港的法律仍由西方白人及其培養的高等華人來主宰。

中國並無法治,一向只有「法家」傳統。法家源自商鞅、韓非子、李斯一類涼薄而殘酷的文人,他們認為因中國蟻民都是刁民,廣泛有鼠竊狗偷的犯罪傾向,因此要將這個刁劣的民族管得服貼,必須以嚴刑峻法阻嚇看管,並將懲罰網擴大,株連家族,令其父母兄弟也受累。

警察是執法人員,警方集會示威,大呼「X 你老母」。這個「你」當然包括了律政司袁國強和法官杜大衛,至於在梁班子各高官的令壽堂,則雖沒有特別指明,但在灰色地帶之列。

中國法家精神,司馬遷在史記裡,形容得很精簡,就是四個字,叫做「嚴而少恩」,目的是「正君臣上下之分」,令刁劣的蟻民不可侵犯權貴的尊嚴和利益。

但是中國人又很矛盾,一邊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一邊又說「刑不上大夫」。中國人的法治觀念,近一百年又加上留學的高等華人回國宣傳西方的司法獨立種種優點,形成巨大的水土不服,就像三歲小孩剛戒了奶,開始進食時,由腸胃未適應成人飲食世界的種種固體食物,經常嘔吐感冒。

中國式的「法治」不是英文說的 Rule Of Law ,而是「治民無常,唯治為法」。中國人的法治講的是控制,而不是保障人的權益。西方法治因經英國「大憲章」界定了國王貴族和地主平民之間的財產權限,規定了人生而種種權利不受剝奪,西方的法治是保障人權制約統治者,而中國的所謂法治則完全相反。

「一國兩制」不長久,而「港人治港」也難成功,正因為西中水土不服,文化衝突不斷,而中國人兩千年的「燦爛文化傳統」又實在太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