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希拉莉警告,勿讓杜林普當選,因為他動輒宣戰,讓這種人掌管核武密碼,實在危險至極。如今「惡夢」成真,核戰豈非一觸即發?實情倒沒那麼兒戲。縱然只有總統可以授權使用核武,但光憑杜林普一人之力,亦無法啟動逾 7,000 枚核彈頭。因為整個發射程序,牽涉不只總統本人,而更重要的是,根本沒有所謂的「核按鈕」,讓他一按就開火。
基於國防理由,確實的核武啟動程序,絕大部分是保密。現時外界僅知,總統身旁永遠有位助手,手持俗稱「nuclear football」的「核手提袋」,袋中的資料包括核戰可能性、總統如何確認身份、認證次序及與軍方的通訊。但事實上,美國核武指揮及控制系統,在官僚及技術上,均是相當複雜。
總統若真下令,還需要國防部長傳話,將命令轉達予軍方,方能落實執行。至於國防部長能否拒絕命令,這點在法律及憲法方面,其實並不清晰。假如選擇抗命也好,雖能迫使總統要辭退國防部正副部長、陸軍部長甚至更多人,才能啟動核武,多少拖延一點時間,無法「說打就打」。但想要徹底阻止總統使用核武,似乎是沒有辦法。
不過話說回來,為何美國會放任總統獨攬此權?此事則要追溯到二戰結束後。
一批參與研製原子彈的科學家認為,將令們打仗時,毫不在乎道德、民主或國際政局,部分國會議員亦質疑,若投放原子彈是政治決定,就不應由軍隊授權,結果在 1946 年經時任總統杜魯門簽署,通過了「原子能法案」,把使用權交予總統及文官。到了約翰.甘迺迪在任期間,為防核武被人誤用,或遭軍方擅用,遂將核武「上鎖」,一旦被人篡改,或多次入錯密碼,核武就會被毀。由此時起,能夠下令動用核武的人,全美國就只有總統本人。
其實,在往後的廿多年,國內時有質疑之聲,認為使用核武與否,不應是總統說了算。少校 Harold Hering 接受核彈中隊指揮官的訓練時,就曾詢問上級,若接獲發射的命令,如何肯定總統並非發神經?結果,他無法升職兼被行政退伍;國會亦曾就此舉行聽證會,但討論逐漸減少;到了 1980 年代初,時任美國科學家聯合會主席 Jeremy Stone 倡議國會通過法案,限制總統使用核武的權力,規定需要取得一批國會資深議員同意才能下令,但最終亦未成事。往後的數十年內,亦鮮有人談及。
但核武歷史學家 Alex Wellerstein 認為,如今可能值得重提此事。他表示:「若我們認真細想,總統不應擁有法律授權,進行任意和單方的核戰。也許現時,在冷戰結束的幾十年後,我們已經不再將這權力僅委託予一人。」他相信,國會是時候從總統手上,拿回一些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