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腥風血雨到風平浪靜:英國暴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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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暴力」,走到「和平」? 圖片來源:路透社

中國人對「暴力」有種著迷,暴力不單存在於戰爭、政府鎮壓,更及民間的謀殺案,還有數之不盡的血腥刑罰。雖然現今中國,標榜現代化、文明、進步,但當那些「老百姓」被問到怎樣看待異見、那些「日本鬼子」和「美國佬」,他們還是會咬牙切齒,「最好把他們斃了!」又或「要槍有槍,要炮有炮。」暴力是人類本性,無處不在,問題是:如何從暴力走到和平?看英國歷史,或可略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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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史學教授 James Sharpe 在新作鋪陳英國社會由暴力走向和平的歷史。

英國約克大學的犯罪史學教授 James Sharpe 在講述英國暴力史的新書 A Fiery & Furious People : A History of Violence in England 中,追溯英國社會由腥風血雨走到風平浪靜的變化。

James Sharpe 羅列研究數據指,人們現今受到暴力對待甚至謀殺的機會愈來愈低。在 13 世紀的英格蘭鄉村,以每年計,10 萬人中就有 20 個被殺;換到時常有學生暴動的牛津,有人預計,10 萬人中就有 120 人被謀殺。另外,當年被陌生人襲擊是平常事;時至今日,倫敦的謀殺率已大幅下低,10 萬人中只有 1.7 個。驟眼看來,歷經多個世紀,英國人變得文明和平。

舊日的腥風血雨

要知道以往英國有多腥風血雨,刑罰手段是其一切入點。

在中世紀,刑罰多是「當眾侮辱」(public-shaming)的肉刑體罰。在那時代生活的女人,單是罵丈夫、鄰居就會構成大罪,需受「浸刑」--掉進池塘裡。多口的少女,會被罰戴上「鐵籠頭」(bridle)——就像馬戴在頭上的裝置——拴塞口部,阻止她再說話。至於罪犯,除了會遭扣上「頸手枷」,更有公開鞭刑。

頸手枷
頸手枷

除了刑罰,蓄意謀殺亦是暴力和殘忍的展現。在維多利亞末期,由於墮胎醫術還未起步,「殺嬰」成風。據 James Sharpe 指出,謀殺案中有五分一受害人小於 1 歲。殺嬰普遍被視為「處理」不想要的孩子之法,較「好運」能留著小命的嬰兒,或會被賣走,要當廉價童工。

今日的風平浪靜

上述這些懲罰自 17 世紀社會世俗化起逐漸廢除,公開絞刑亦在 1868 年後停止。同時間,謀殺率和襲擊率也逐漸下降。這毋需酷刑,人類同樣能被「馴化」的現象,應如何解釋?

James Sharpe 採納了歷史學家 Norbert Elias 的理論,指英國社會當時正經歷「開化」(civilizing)階段,培養了一種尊重「文明舉止」的風氣。維多利亞時期的中產階級,開始標籤「暴力」為低下階層才會做的事。他們認為,自己和低下階層生活在不同道德時空,中產端莊講禮,窮人訴諸暴力。加上,隨著專業警察組織的建立,在 1851 年至 1911 年期間,殺人事件急跌 70%,英國亦慢慢棄用死刑。

雖然英國犯罪率確實下降,但暴力和其帶來的恐懼絕不會就此消失。就如「衛報」評論,James Sharpe 所寫的暴力史有助探討「暴力」這恆久議題,但意外地鮮有提及現代暴力的代表:恐怖主義。在恐怖主義之下,人性的殘酷以新形式表達,它帶來的恐懼塑造了新的政治現實——現在,只要人在歐洲,也難免會提心吊膽,提防那無處不在、滲入人心的暴力——人類再次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