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狗肉是一項道德疑難,疑難在於有人認為涉及道德,有人則不。
動物界本來就弱肉強食,有必要比動物更優待動物嗎?
如果人類不希望社會成為真正的叢林,就不應該效法禽獸的行為(例如蜘蛛殺夫)。不過,這並不代表不能吃動物。「雜食者的兩難」一書作者 Michael Pollen 指出,所謂動物的福祉,就是讓動物活得像動物,例如給予雞隻足夠的活動空間和成長時間。而畜牧屠宰是人類與動物的不成文交易,譬如,人類放棄食雞,野放所有家禽雞隻,單憑脆弱求生技能,雞很可能就此絕種;由人類豢養,雞隻提供肉食,換來物種繁衍,其實兩方都有得著。屠宰無痛或盡量減少痛苦,則是人類對動物的交待。而中國狗肉餐廳處理手法殘忍,多以劇毒藥物捕捉、困在狹小空間,容易感染疾病或在運輸途中死亡。明顯不符交易條例。
狗憑甚麼有特權?
狗的祖先源自一種已滅絕的狼,估計約於 1 萬至 4 萬年前間馴化成狗。科學界認為,狗的馴化發生在人類狩獵採集時期,而非農業時期。有說法指,狗隻受人馴化,作狩獵動物、保護人類之用,而人類之所以發展出溝通能力,某程度出於有狗隻保護人類,能夠安全聊天之故。換言之,不存在所謂野狗,所有狗都由人類豢養而來。人類與狗共同演化,食狗即是打破此一共生關係。
吃豬不吃狗不是偽善嗎?
Leeds 大學哲學教授 Matthew Kieran 認為,批評他人偽善,「誠實地」強調一致性,其實沒有甚麼價值,純粹出於惰性,急於脫身;反之,偽善是改革運動的必經歷程:「偽善是為了達到德性所必須付出之不道德的代價。」哲學家齊澤克則指,根據平等、自由等價值原則,從反省中逐步向非我族群(例如種族、性別)開放,正是自由派(liberal)的進路。環境哲學家 Chris Diehm 則認為:「追求一致性的動力看起來是好事,而暴露不一致性則可以引起道德的省思與發展。」換言之,偽善是過程,目的在於取得合理平衡。
有辦法走出道德泥沼嗎?
「為甚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一書作者 Hal Herzog 認為,道德矛盾不可避免,未必出於反常或虛偽,無論用邏輯抑或道德直覺亦無法得出滿意結論。承認自己偽善,劃分界線再作判斷,有時又讓「獸性」妥協,可能是最實際的方法。例子之一,就是犧牲 100 萬隻老鼠來消滅登革熱;「但是用 100 萬隻老鼠來治癒禿頭或是陽痿?大概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