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香港納稅人還在糾結為何要將血汗錢付諸大白象工程,日本人已經可以自決將稅金用於賑濟地震災區。
「與其交稅給政府做無聊事,不如給熊本縣賑災。」熊本首震後,大量日本人將本來要上繳居住地政府的稅金捐給熊本縣,這是怎樣辦到的呢?
原來日本有個「故鄉稅制」。簡單來說就是讓你課稅給居住地以外地區的稅制。鑑於日本人年輕一輩長大後多有「上京」大展拳腳的傾向,導致大量稅金由地方流向大城市,小地方捉襟見肘。為了解決小地方稅收不足問題,2007 年時任內閣總務大臣菅義偉設立了故鄉稅制度,讓納稅人自由選擇向故鄉或其他任何地方納稅。而所納的故鄉稅,可以抵銷原本要交的所得稅和住民稅額。名副其實,「我交稅俾邊個我話事」。
於是交稅變成做善事。日本每日新聞報道,熊本縣 4月 18 – 26 日期間短短 9 日內共收得故鄉稅稅額 1 億 4,865 萬日圓(約 1.05 千萬港幣),比歷年最高的 1 億 3,700 萬日圓(約 970 萬港幣)還要高。熊本縣知事蒲島郁夫表示一定會善用稅款,讓熊本早日復興。
其實交稅賑災早有先例,東日本 311 大地震後兩個月內,三個主要受災地區(岩手、宮城及福島縣)亦收到超過 400 億日圓(約 28 億港幣)故鄉稅,竟超過 2010 年度全年全國所得的故鄉稅額 6 倍有多。
納稅人交幾錢稅無得揀,但稅金能夠用得其所,又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