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損國家尊嚴的愛情

A+A-
李爽與法國外交官白天祥親證危險的愛情(中國版)。 圖片來源:backchina
李爽與法國外交官白天祥親證危險的愛情(中國版)。 圖片來源:backchina

近日大陸流傳一套政治宣傳漫畫,叫「危險的愛情」,警惕國人提防外國美男/女計,以免無意洩露「國家機密」,犯下間諜罪行。此情此景,令人想起 1980 年代大陸涉外婚姻第一人李爽,由於「私通」法國外交官,被政府以「向外國人出賣情報」及「有損國家尊嚴」罪名逮捕,判監兩年,最後由法國總統密特朗與鄧小平交涉,方才獲釋。愛到入「獄」,不可謂不危險,但危險的對象似乎不是外國人。

1980 年代初,中國方才宣布改革開放,社會意識形態仍未跟上黨的指揮,當時女人若與鬼佬交往,會被標籤「國際破鞋」、「洋妓」、「出賣國格」。李爽敢冒大不韙,皆因法國外交官白天祥(Emmanuel Bellefroid)的浪漫舉動。豈料兩人確定關係才一個月,就見識到愛情的危險。

北京街頭的政治宣傳漫畫:小心外國美男。

1981 年 7 月,兩人正在北京街上聊天,李爽突然被一個男人攔住,質問她為何和外國人說話。她回答:那個外國人是我未婚夫。有旁觀者罵李爽「臭不要臉」,將她挾持進了公安局。後來白天祥趕到,公安怕引起涉外爭議,釋放李爽。由於中國未有國民與外交官通婚先例,白天祥擔心滋擾陸續有來,提議李爽住進外交公寓,並且向中國外交部遞交申請書,擬訂兩人 8 月登記結婚。

事情發展急轉直下。白天祥要到香港出差 3 日,臨走前叮囑李爽不可步出門外,公安無權闖入外交公寓執法。第 3 日--9 月 9 日,李爽收到胞姊電話,叫她外出接她。李爽一踏出門,就被公安推擁上車。

拘留期間,公安要求李爽寫公開信,聲明自願與白天祥斷絕關係。李爽拒絕。3 個月後,李爽被判勞動教養兩年,罪名是「向外國人出賣情報」及「有損國家尊嚴」,「人民日報」、「北京日報」和電視台亦有點名批評。白天祥則被驅逐出境。

事後白天祥一直為李爽奔走各界,不停去信法國政府和各大媒體,各界紛紛響應,更成立了「營救李爽委員會」。中法苦戀故事轟動國際,1983 年密特朗訪華,特別向鄧小平交涉,望其「准許這位少女前往巴黎,與其相愛的人團聚結婚。」李爽獲釋,隨後前往法國,與白天祥成婚。

一場自由戀愛,竟然會「有損國家尊嚴」,要麼主角是國家領導人,或者該國是種族歧視大國(或兩者皆是),否則說不過去。無論如何,中華民族果然站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