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的建制派人士,可說是為民主「出錢又出力」,不僅逢年過節向選民送上蛇齋餅糉,投票當日又「接送」長者盡公民責任,甚至發放「交通費」、「加班費」鼓勵市民參選 / 助選。只是,內部人士不免擔心「食窮民建 X,票投社民 L」。如何能杜絕選民「忘恩負義」吃完走數?近日美國的一場訴訟,為建制派帶來「福音」。
話說美國不同州份對票站內能否拍照,都有不同的規定,譬如在紐約州於票站內拍照屬合法,但在賓夕凡尼亞州則會罰款或監禁,而在威斯康辛州,向他人展示已填妥選票,更是刑事罪行。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銳意打破限制,在前年率先向新罕布什爾州挑機,控告該州的禁令,指該州禁止票站內拍照及在網上分享拍有選票的照片,違反憲法保障公民所擁有的言論自由權利。去年聯邦法院認同 ACLU 的說法,裁定新罕布什爾州敗訴,該州就判決提出上訴,案件尚未審結。
近來靠換臉(Face-Swap)功能再次爆紅的 Snapchat 上周亦加入戰團,就禁令提出法庭之友意見(Amicus Brief),指票站內自拍是限制了用戶編採新聞的權利,損害其監管的功能,故支持法庭維持原判。假若新州再輸,恐怕其他有同類型限制的州份都會面臨挑戰,最終亦要解禁。
本港選民在未經許可下,於票站內拍照、錄影或錄音,均屬違法。假如香港亦能向美國取經,允許選民在票站內自拍,肯定能造福對投票這個民主管道「大力投資」的建制派。從此,自拍選票照可當「收據」,確保選民不會「趙完鬆」,入票站前說會投 3 號,卻在 6 號的空格上印個 ✓,甚至可以改變發「津貼」的流程,要求選民憑「相」換「津貼」,真正做到「一票不漏」。
不過,票站 Selfie 可謂雙刀刃。正如 Snapchat 所言,這是「讓選民、特別是年輕的一群、投入政治的最新方式」,一張蓋了印的選票照,證明自己行使了獨一無二的公民權利,那份驕傲就好比做個數字或者 ✓ 手勢,同樣能動員更多人參與投票,偏偏這群「廢青」最愛「反中亂港」的反對派,容許他們拿著選票玩自拍,再於 Facebook、Twitter 開心 share,無疑是拉了「飯民」一把。
更不妙的是,建制派忠實擁躉不是大叔師奶,就是老伯阿婆,叫他們自拍作實,更難過看清是 3 號還是 6 號。到時候他們 show 一張只影到白色圍板的相,要求拿筆「交通費」,「工作人員」到底該給還是不給?就夠傷腦筋。